您的位置首页  煤炭能源  煤化

海南华盛新材聚碳酸酯项目最新进展

海南华盛新材2×26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获批

东方市水务局关于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6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6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已收悉。我局委托海南河川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技术咨询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6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区内滨海南路东侧,北邻华能东方电厂预留地,西靠沿海公路——滨海南路,东侧为疏港二路,南侧为规划中的工业四横路。项目分为两期开发,一期占地约53.53公顷,二期占地面积及设计内容待定。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套26万吨/年聚碳酸酯和1套22.4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厂区绿地面积80298m²,道路及检修场地铺砌面积197400m²,人行道及轻型场地面积31000m²,碎石铺砌场地面积8500m²,绿地率15%。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装置,包括配套上游装置)、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5 大工程。

项目总征占地面积61.05hm²,其中永久占地53.53hm²,临时占地7.52hm²。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67.40 万m³,其中挖方83.38 万m³(含剥离表土4.01 万m³),填方84.02 万m³(含回覆表土4.65 万m3),借方0.64 万m³,无弃方。总投资45.00 亿元,项目已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总工期21 个月,该项目属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二、工程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1.05hm²。其中永久占地53.53hm²,临时占地7.52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1,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六)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03.79万元,并在取得批复后15日内一次性缴纳。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按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并做好防护,禁止随意倾倒或堆弃在河道里;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

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实施过程中监理部门要按方案要求抓好监督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符合规定。

(六)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你司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报我局备案。

附件:《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6 万吨/年非光气法聚碳酸酯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

东方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