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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去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近八成 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去年空气质量通报,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8.4%,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据监测显示,去年黄石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0克/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去年以来,黄石市制定了以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面源三大源管控为主的环境质量保障联防联控细化方案,以点带面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在重大节庆时段,黄石市还成立了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水环境质量管控4个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并对有色、钢铁、医药化工等30多家重点行业企业配备了保障工作专班,确保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细化到车间和生产线。  为保障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黄石市去年还就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柴油车禁行限行管控等进行了部署,开展环境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市经信、环保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开展应急减排工作,并现场督查;住建部门全面督导检查建筑工地的起尘作业;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矿山修复开采监管;城管部门要求渣土运输企业全部密闭运输;交运部门要求各运输公司停运减运柴油货车;环保、交管联合开展道路遥感监测,提醒不达标车辆停止行驶和维修;环保、商务联合开展油气回收监督监测;海事部门开展船舶排放检查。  去年,黄石市完成215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污染源巡查150余次,检查各类工地156家,下达督办通知25次,共督办整改问题143个。开展道路机动车遥感监测63次,共检测机动车26632辆,其中柴油车7000余辆。全市现有燃煤火电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已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运行。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调查,纳入整治企业45家,已完成39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编制了《黄石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采取人工降雨影响天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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