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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中国小水电产业发展现状调查及投资战略规划研究报告(图表)

“十四五”中国小水电产业发展现状调查及投资战略规划研究报告(图表)

  小水电指装机容量很小的水电站或水力发电装置。世界各国对小水电没有一致的定义和容量范围的划分界限。即使同一国家,不同时期,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按装机容量可把小水电划分为微型(micro)、小小型(mini)和小型(small)3档。中国早在1986年就规定,单站容量2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均可按小水电政策建设和管理,而目前的小水电站标准为“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

  中国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1.28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小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715个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

  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水电站没有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不能保障河道下游生态用水,这是农村水电目前最突出的短板。水利部紧紧抓住生态流量这个“牛鼻子”,要求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为契机,补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工程短板,确保河流生态用水安全。

  2019年8月,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要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直辖市)水利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泄放设施改造、生态调度运行、监测监控等工作,切实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尽快健全保障生态流量长效机制,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

  下一步,水利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减水脱流河段生态修复等绿色小水电建设的工作重点,使水生态水环境成为农村水电改革发展的刚性约束。

  在过去的十二五(2011-2015年)和正在进行中的十三五(2016年-2019年),这9年中,中国农村水电站的数量略增1.4%,从2011年初的44,815座增至2019年底的45,445座,累计净增630座。

  虽然净增630座,但过去9年累计新投产3129座水电站,扣除这部分,说明实际上有2499座农村水电站退出了。

  从2011年到2016年,水电站的数量一直保持增加,年净增加的电站最多的是2013年的1050座;从2017年开始,水电站的数量每年都在减少,在过去的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分别减少31座、983座、1070座,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2018年、2019年,均减少千座电站左右。

  在每年电站都在减少的情况下,每年新投产的电站数量却越来越少,从2011年新投产710座,直接降到2019年的90座,新增不足100座。

  2019年,全国农村水电年发电量2533.2亿千瓦时,较2018年增加18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农村水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110小时,较2018年增加194小时,增长6.7%。全国农村水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水电发电量的19.5%,全国总发电量的3.5%,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按照最新供电标准煤耗308/千瓦时计算,农村水电2018年全年发电量相当于节约了7200万吨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4万吨。

  按总量来看,中国农村发电量最高的是四川省,2019年四川农村发电量为435亿千瓦时;其次是云南省,2019年云南农村发电量为386亿千瓦时;福建、广东、湖南农村发电量均超过300亿千瓦时。

  2019年,全国农村水电站建设完成投资71亿元,较上年减少29.11亿元,同比下降29.09%。

  分省份看:云南完成投资 11.8亿元,贵州完成投资 10.0亿元,湖北完成投资9.4亿元,位列全国前3名,四川、广西、陕西等地完成投资超过5亿元。

  总体看,经过近年持续的快速扩张,我国国内的电力供需矛盾有所改善,电源扩张的紧迫性得到缓解。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力消费水平尚处于较低阶段,人均用电量还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仅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0%,未来伴随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内的电力需求仍有望持续增长。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的背景下,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行业面临较好发展前景。未来世界的电力发展方向,无论是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小水电都将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40年,电力将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主导地位,煤炭在总发电量中所占的比重将从2016年的三分之二下降到40%以下,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占总装机容量的60%。从中长期看,小水电的市场潜力仍然巨大。

  当前,在国家加大环保力度的大背景下,很多地区的小水电建设也受到影响,特别是2019年8月,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后,长江沿线个省的小水电正在分类整改落实。在短期内,这对一些环保不达标及相关手续不全的小水电会有较大影响。但从各地政府发布的公告来看,对采取坚决关停等措施的主要集中在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小水电,大部分还是能够按照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经过整改,一些污染环境的、手续不齐全的、经营效益不好的将会被淘汰,这客观上有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也给了新进入者更好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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