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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1年拟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300亿千瓦时 售电市场约600亿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独家获悉,浙江省发改委12月7日发布了《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浙江省发改委。通过对比《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浙发改能源【2020】145号)发现有诸多变化。

(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Rosa)

一、交易规模扩大

2021年浙江省全省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300亿千瓦时,较2020年同比增长15%。其中: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70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600亿千瓦时。【比2020年增加300亿千瓦时】

二、用户范围放宽

1、参与普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2020年度用电量在50万千瓦时以上或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5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可参与。【2020年文件中,2019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或者单月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第一类用户为经济经济领域、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档企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小微企业园和5G基站,参与电量是其2020年实际用电量的90%。(2020年为80%,增加10%)。电气化铁路用户参与交易电量30亿千瓦时。【2020年文件为22亿千瓦时,增加8亿千瓦时】

2、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电力用户。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和全行业(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外)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增加了全行业(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外)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

三、省外来电主体增加

省外来电增加了青海来电(电力援青)主体

四、用户、售电公司可参与电量均有提高

(1)各设区市第一类电力用户的直接交易电量,不超过本市直接交易总电量的50%。【比2020年增加20%】

(2)根据2020年同期用电量测算,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售电市场交易总电量不超过120亿千瓦时。【2020年为不超过60亿千瓦时,增加一倍】

五、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签订电力负荷曲线形式的双边协商交易合同。【2020年为鼓励】

六、享有优先发电权企业参与普通直接交易电量增加

2021年享有优先发电权企业参与普通直接交易电量总计632.509亿千瓦时。【比2020年的496.666亿千瓦时增加135.843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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