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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33号(教育类3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33号(教育类3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解决碳中和进程中“用人荒”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发展风电是贯彻落实习总“四个、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有力抓手,对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教育部等部门高度重视风力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领域人才培养,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指导,健全行业职业标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为我国风力发电领域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教育部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能力,完善风力发电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社会急需人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动力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7个,能源动力专业学位博士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58个。批准设置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储能科学与工程等与风力发电新能源领域高度相关的本科专业,共布点274个。2020年,新增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点13个,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专业点12个,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点25个。设置风力发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中职专业、风力发电工程技术高职专科、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高职本科专业,共布点40余个。

  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为进一步加强风力发电领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成立新一届能源动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教指委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作用,研究制定《能源动力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作为专业准入、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价的依据,推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强化示范引领。教育部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面向全国所有高校、全部专业,突出示范领跑作用,全面优化专业结构,推动专业办学质量提升。组织认定华中科技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四川大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6个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颁布了240余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其中涉及风电行业的有变电设备检修工、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指导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制定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推动成熟的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指导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供基本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并要求相关单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产业培训。风电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相关地区人社部门、院校机构、企业积极组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支持高校加强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人才培养,一是鼓励高校完善相关学科专业布局,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向行业输送优秀专业和技能人才,保障风电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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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风力发电相关专业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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