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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饶平县91.47元/吨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固废网讯: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饶平县生活垃圾转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2001-046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559,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最高限价:91.47元/吨。

3.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1月20日至2020年02月0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0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0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1月20日至2020年01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仕勇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三)采购人: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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