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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管理办法》施行 市区液化气价自定

修订后《管理办法》施行 市区液化气价自定

  南方网讯为进一步完善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稳定市区的液化石油气价格,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部门重新修订了《江门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分段差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从今日(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实行“分段差率”的动态价格管理,企业则可在规定的最高购批差率和最高批零差率内自行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对比旧的《管理办法》,修订后《管理办法》有4处不同:首先,把新会区纳入了管理范围;其次,实行分段差率管理的起点进货价有所提高,从2500元/吨提高到了3500元/吨;再次,购批差率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7%变为6%,批零差价率由原来最高不超过7%变为12%,按照液化石油气进货成本的高低,采用差率来调节价格,从每吨3500元以上至5900元以下,中间每200元为一个档次,共细分为13个档次,零售差率也从12%—6%划分为13个相应档次,其实质是“进价越低,差率越高”,反之“进价越高,差率越低”,给了经营者在规定差率内自由浮动权,使零售价与批发价起跌幅度及时同步;最后,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不再设最高限价,只规定当进货价格每吨超过5900元以上时,燃气企业一律按进货价格加批零差率不超过6%作价销售。

  对于此次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分段差率管理办法,碧辟(江门)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一位苑姓负责人表示,这种动态的管理办法更适应企业的运行状况和市场需求,例如对于公用瓶的规范管理等规定,与珠三角其他周边城市的管理模式更接近了。以前江门市所执行的管理办法,是适应低油价时代的一种管理,但是现在已经进入高油价时代,就需要有和它相适应的管理办法。

  华宇煤气的负责人也表示,这个新的管理办法,跟以前比,免去了很多麻烦,更方便、清晰了,将更有利于市场竞争,防止价格垄断。

  当然,面对新《管理办法》,业内人士也表示了一定的担忧。他们认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本来就是利润高度透明的,且目前的市场状态是供大于求,生意并不十分好做,而此次江门市这个新《管理办法》中,批零差率制定的标准比其他城市低且幅度较小,因此企业可以赚到的毛利可能会低于周边城市,如珠海、中山、广州、深圳等。

  此次《管理办法》的修订,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了解液化气价格的起落情况将不再像以前那样方便:以前,液化气价格调整,煤气公司需向市物价部门提出申请,市物价部门要报市政府审批并通过媒体向外公布,无论是涨价还是降价,都需在原价的基础上延迟一段时间后才能实现;而现在煤气公司可以根据进货价的涨跌随时调整液化气价格,省去了物价部门和市政府审批的手续,也就省去了延迟涨价(降价)的时间,市民只能被动接受液化气价格的随时涨落。

  当然,面对液化气价格的不确定性,市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市民随时可登陆广东价格信息网站,查询最新公布的华南码头气库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价格,因为广东省所用的大部分石油气依靠进口,批发价格很透明,网上可以查得到,而物价部门也会对市内企业履行指导、监管的职能,并将企业的调价方案备案。

  例如,按此次制定的新的《办法》,当液化石油气进货价在5101-5300元/吨时,批零差率就必须在7.5%以内,那么我们家庭常用的那种14.5公斤瓶装液化气的最高价格就是83元/瓶(不含送货费)。(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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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天然气液化怎么算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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