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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易县农业局加强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生物质炉具

  为了科学有序推进农村秸秆能源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施农村面貌提升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净天行动和节能减排行动,易县农业局加强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生物质炉具。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4年全县秸秆能源化利用目标任务是推广生物质炉具2000台,实现秸秆能源化利用3340吨,实现替代标准煤2800吨。

  二、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我县为环京、津农村面貌提升重点区域,实施的主要重点是:一是列入我县省级、县级20个农村面貌提升行动的重点村;二是秸秆资源丰富、秸秆禁烧工作压力大(大气污染重点防护区)的高陌乡、凌云册乡、高村镇、裴山镇、易州镇等12个乡镇。

  三、加强资金扶持。争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0万元支持生物质炉具推广建设。推广生物质炉具每台补贴700元,同时对使用压块燃料进行补贴,每吨补贴150元,供应1.67吨

  四、选择适宜推广模式。我县生物质炉具推广建设采取企业全产业链建设模式。由易县博凤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主体,以商业化模式运作,全面负责秸秆原料收集和成型燃料生产配送,炉具采购和安装,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农户购买炉具和燃料时,只向企业支付产品补贴标准的差价,待项目核查验收通过后,由财政向企业支付补贴资金。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付组长,新能源办、土肥站、技术站、农经股、计财股等有关股站为单位的生物质炉具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建设工作。

  2、抓好宣传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电视、、出动宣传车、下发明白纸等,在全县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生物质炉具的重要意义,加强技术培训,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试烧演示)带动群众,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推广生物质炉具工作的认识,为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

  3、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论证、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采取合管理模式,明确双方责任,建设主体采用的炉具和成型燃料均需经过质量检测,确保建设质量,广大农户利益。

  4、强化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高度重视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大对项目建设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二是加强项目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对秸秆收集、打包、运输、加工、炉具安装、配送、维修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村委会行为。对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力,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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