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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灌阳一风电项目撤销,后面竟然牵出一只“大老虎”!

撤项目之后的真相...

3月4日,广西发改委发文撤销了灌阳南江50MW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原因是原广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李向幸收受贿赂、违规审批。

广西发改委通知称,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利用职务便利,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及安排装机容量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谢某某提供帮助,违规收受其财物,涉及的灌阳南江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万千瓦)因此得以列入广西2017年风电建设开发方案,并于2017年11月获广西发改委核准(核准文件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灌阳南江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文号:桂发改能源〔2017〕1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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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桂0302刑初83号)对私营企业主谢某某进行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判决认定。

据了解,广西灌阳南江风电项目开发商为桂林富兴能源投资开发公司,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6617万元。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桂林市灌阳县西山乡、观音阁乡一带山地。工程建设容量为50MW,工程拟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第56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经核实,灌阳南江风电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广西发改委按照上述规定,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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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求关照,谢某给能源局局长送金条和犀牛角制品

据报道,2019年5月15日下午,灌阳县公安局原主任科员谢某单位行贿罪一案在秀峰区人民法院宣判,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谢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出生于1972年的谢某是灌阳县人,曾任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主任科员。2018年9月28日,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谢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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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与石某系夫妻关系。石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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