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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领域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19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日前正式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情况。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赔偿低”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举措,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次《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也指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公开资料显示,《意见》已于近日正式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该《意见》主要以2022年、2025年为重要时间节点,从保护实际效果、保护能力建设、保护体系建设、社会感知和认同等方面确定工作目标,并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意见》所提到的目标是中央在通盘考虑后做出的科学决策,既明确了到2022年短期内必须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效,也对到2025年中期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目标做出了安排,又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紧密结合起来,是下一阶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努力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可以发现,尽管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保护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仍有差距,且“赔偿低”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中在著作权领域,包括出版、影视、音乐在内的领域仍有业内人士认为侵权成本较低,从而容易诱发出侵权现象,影响到行业的良性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无论是作为一个创新型国家,还是作为开放型的国际化国家,中国都需要重视知识产权。如今虽已有许多成果面世,比如通过各法案和条款提高侵权成本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但对于已造成侵权的内容,降低被侵权方的维权成本也十分重要。

  面对当下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的赔偿低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侵权赔偿标准低等问题,并清醒地认识到,实际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各界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依然强烈。对此,《意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部署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推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除此以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正在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张志成表示,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依托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当前,全国已经批复设立了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目的,是通过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方式,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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