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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能源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分配给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持有人,而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为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恢复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能源A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原标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新能源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新能源A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2、本基金交银新能源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分配给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持有人,而交银新能源份额为国证新能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特此公告。

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新能源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交银新能源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根据《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对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和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A”)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

互联网金融A份额约定年基准

根据《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鉴于2017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1.5%,因此2017年1月4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交银新能源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4.5%(=1.5%+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新能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37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9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

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注:场外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仍登记在场外;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仍登记在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登记在场内。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

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仍登记在场外;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仍登记在场内;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登记在场内。

风险提示:

投资者自本公布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新能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37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9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二、恢复交易

2017年1月3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内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一、份额折算结果

鉴于2017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1.5%,因此2017年1月4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5%(=1.5%+4%)。

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以最近一次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3、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和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或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可能性。

三、重要提示

风险提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E金融A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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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对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7,场内简称“E金融”)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A”)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投资者自本公布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

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

3、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数和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新能源A份额或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可能性。

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

三、重要提示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

2017年1月3日,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以及《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月3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和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A”)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以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一、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E金融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10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49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风险提示:

关于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

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THE_END

风险提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以及《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月3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7,场内简称“E金融”)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A”)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以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E金融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10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49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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