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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确保山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大局。2018年以来,山东省深入贯彻国家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储气设施短板,切实攻坚储气能力建设,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底子薄 时间紧 任务重

由于历史原因,山东省自产气长期不足,天然气资源对外依存度超过95%,季节峰谷差矛盾、区域消费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显现。储气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个别市甚至没有储气设施,全省储气能力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十三五”期间接近20%的天然气消费增幅很难匹配。近几年,虽未造成大规模“气荒”,但补齐储气能力不足已成为未来全省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按照国家到2020年年底前“政府3天、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建设的部署,全省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预计要形成约1.6亿立方米和9.8亿立方米的储气能力。为此,加快推动储气能力建设达标,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时间紧、任务重。

统筹规划 明确任务 集约建设

围绕全省天然气资源和消费市场情况,结合国家环渤海天然气储运体系建设,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政府统筹全省储气设施规划,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主干管网一体化发展。规划坚持省级统筹、集约建设,打造以青烟地区沿海LNG接收站储备基地为主、内陆济南等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LNG储备基地为辅的储气调峰体系。其中,规划沿海LNG储备基地储气能力超10亿立方米,内陆LNG储备基地约3亿立方米。为保障资源调配的灵活性,规划济宁、日照等地建设LNG罐箱集散中心作为储气调峰的重要补充;为做好储气能力建设的可持续性,鼓励东营、菏泽等地开展地下储气库前期研究和先导性试验。同时,不断完善输配气网络,通过山东天然气环网等省级主干管道,提高储气设施与国家管网、LNG接收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能力。

用好政策 配好资金 管好项目

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全面做好储气设施规划布局、项目审批、资金支持、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政策上做到“快批快建”:优先保障储气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和对管网的接入需求,全面建立储气设施项目核准工作绿色通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要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免停工”;在资金上做到“多级联动”:靠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地区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支持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落实,继续积极申报地方专项债券;在服务项目上做到“互利共享”,进一步明确各方储气调峰责任与义务,鼓励合建、支持租购,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各方参与、成本共担、机制顺畅、灵活高效的储气调峰体系。

抢时间 抓落实 争主动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之年,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加快储气设施项目建设落地,不仅是完成国家考核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油气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必经之路,更是扩大有效投资、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重要举措。疫情期间,全省深入优化调整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统筹规划布局,明确储气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续建重大项目已于2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鲁信集团烟台港西港区省级储气库等一批规划项目也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截至2月底,全省完成政府储气目标一半以上,其中6个市已达到或接近完成,2个市达到三分之二,预计今年供暖季前可再投产10个项目;各城镇燃气在立足自建的同时,继续寻求租购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通过统筹挖潜,近期将新增5600万立方米储气能力,也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全省将以超常规努力把疫情造成的工作损失、时间损失夺回来,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各方储气能力尽早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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