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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调整增发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拟募资建全国最大清洁能源

宝新能源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是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公司积极实施蓝海战略、做大做强清洁新能源的重大战略部署,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的新能源电力主业加速腾飞、实现公司新能源电力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为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效清洁能源,使公司发展成为同时拥有高效节能清洁火电、风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大型集团化新能源电力龙头。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宝新能源拟利用陆丰市优越的海域资源优势,规划建成全国最大的风电及高效节能燃煤发电并举、煤电储运一体化的新能源——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该包括总装机 9.9 万千瓦的陆宝新能源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总装机 144 万千瓦的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和总装机 800 万千瓦的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三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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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10月28日下午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7项议案,意味着公司在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正式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满足募集资金需求,宝新能源决定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及“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其中,发行价格由原先不低于人民币 8.8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6.90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先不超过 34,871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45,000 万股。与此同时,发行 决议的有效期也由原来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调整为自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证券时报网10月28日讯

依据公司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宝新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3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该项目投产后 ,预计年发电量可达 96 亿 kwh,可贡献年销售收入约 37 亿元和年净利润约 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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