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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第三中学天然气蒸汽锅炉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6-5-30天燃

联系人:朱先生。

6.4、若非所投锅炉、冷凝器、循环泵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锅炉、冷凝器、循环泵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6.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10时正。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内容:天然气蒸汽锅炉成套设备。(拆卸旧锅炉、安装新锅炉)

传真:。

5.4.1、第一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6.6、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8、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发布人: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5118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10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传真:。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三中学天然气蒸汽锅炉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6.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燕子岗第三中学。

5.4.2、第二期:合同余款5%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一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6.2、所投锅炉的制造商必须具有C级(含C级)以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7、按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第三中学。

联系电话:。

(4)锅炉类3级(含3级)以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若为所投锅炉的制造商则C级(含C级)以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发布时间: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2、项目性质:采购

5.4、付款方式: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第三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第三中学天然气蒸汽锅炉成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的,则按执行: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房小姐。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6、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一、项目编号:XCG2015-157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房小姐。

6.3、具有锅炉类3级(含3级)以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若为所投锅炉的制造商则无需《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2.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8,000.00

邮编:511515。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

(6)若非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

5.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采购数量:一项。

联系电话:。

(5)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

(3)税务登记证;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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