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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收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案 农村污水治理四个统一

   1月5日,民进长沙市委向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全域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的集体提案。提案建议,应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域开展、梯次推进”的原则,探索实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新模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增强农村居民获得感。  提案解码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存在问题  会前,民进长沙市委会课题组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走访调研。据了解,长沙市按照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要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村水体污染逐步得到治理。但是农村地域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规划滞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2018年10月,长沙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农村工农业污染,加快推进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工程,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推行卫生厕所改革。  对策与建议  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民进长沙市委集体提案建议,应该上下联动、全域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新机制,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量小、散乱”向“规模、统筹”转变,从“多头管理”向“专业运行”转变。  差别化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对于人口少、居住分散、距离中心村和城镇较远的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高,宜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排放要求适当放宽,资源化利用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于人口密度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根据排水去向和水环境功能,确定执行标准和治理要求。  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治理工作。对于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农村,优先考虑将其生活污水纳入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统一转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污水量大、易于收集的乡镇、村落,建设区域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合理处理散居村落生活污水。对于居住相对分散、难以统一收集的村落,应在做好雨污分流、卫生改厕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绿色环保的污水处理技术及设施,推行农村生活污水的“生态化、分散化、小型化”处理方式。此外,加强生活污水污泥的回收利用。  健全设施、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农村污水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力量,制定相关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后期运行管护的监督、考核工作,保证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久发挥效益。  强化监管,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日常监测检测制度,确保达标排放。积极探索智能管理,鼓励县(市、区)建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建立远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在线跟踪管理。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鼓励公众监督,逐步建立农村污水治理监管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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