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经销商口头涨价 准车主:定金退一赔一
“我等了快5个月,我的牌照要到期了,这些潜在的损失你是想象不到的。”一位来自上海的雷克萨斯准车主A女士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说道,“(指导价调整)对经销商可能有影响,但这就是你的契约精神了,于情于理这都是不能让消费者负担的。”
9月11日,雷克萨斯上调旗下多款主销车型官方指导价,经销商随即通知定购了相关车型的准车主需补足差价方可继续购车。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已经签订购车合同,交付了定金的准车主而言,雷克萨斯及其经销商这样的做法显然难以接受。
A女士与雷克萨斯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
为了互通信息、分享维权经验,准车主们建起了微信群。A女士便是其中一个维权群的群主,“9月11日,销售通知我要涨价后建的群,目前有130人。我知道的还有几个群,也基本在百人左右。”
A女士表示,其所在群里的准车主大多定的是雷克萨斯ES 300h和ES 200车型,她自己定的300h卓越版,今年5月签订的购车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交车日期为今年的10月-11月。
“销售用微信语音告诉我厂家指导价涨了,我定的车要加1.5万元。我让他出具书面通知,结果销售态度很强硬,说‘我已经通知你了,我是不会出书面的东西的’。”A女士说道,“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按原合同执行。我是拍的牌照,明年3月就到期了。”
据A女士介绍,在其购车合同背面,确实有一条约定,若因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买方要在3日内决定是否按调整后配置及价格履行合同。若买方超过3日未提出解除合同,视为同意按调整后配置及价格履行合同。
A女士购车合同背面的约定条款
对此,A女士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表面看给了买方两种选择,解除合同或按新的配置、价格执行,但还隐藏了第三种选择,就是按原合同执行。而且,他没有书面通知,我是可以不予理会的。”
和A女士同在一家4S店定车的Z先生,对于这一合同条款也是颇有看法,“官方是9月11日调的价,销售第一次给我电话是9月14日,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书面的通知,他没有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而且这一条是印在合同背面的,没有任何的加黑、加粗,销售让签字的时候,也并没有任何的提示。”
目前,A女士及部分准车主已向“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了投诉。“消保委的主张也是原合同执行,如果要退车,建议双倍返还定金。还说,‘处理过这么多案件,还没见过这样的:明知违约,硬着头皮还要走下去。’”
事实上,在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的全国多地的多位雷克萨斯准车主中,均是由经销商口头通知涨价,并未提供任何的书面通知。甚至就连雷克萨斯方面,也从未在任何官方渠道发布过调价信息。
对此,记者拨打了雷克萨斯顾客服务中心400电话,得到的答复是,由于雷克萨斯将在10月对车型进行改款,增加配置、升级系统,所以对车型指导价进行了调整。官方网站并未发通知,但是官网车型配置表价格已更新为改款后价格。
而对于准车主们被要求补差价一事,400方面仅表示,“这个需要和经销店进行沟通和了解”,“如果您对此不能接受,我们投诉的流程,是由厂家负责人对您进一步沟通、了解情况,之后反馈到经销店里。”
C先生购车合同中的合约说明
深圳准车主C先生,在拨打雷克萨斯顾客服务中心电话时,获得的信息更为明确,“客服负责人明确说了,涨价是4S店自己的行为,他们只涨了指导价,没有要求4S店按照指导价对消费者进行加价。”
C先生于今年7月定的ES 200豪华版车型,并为此支付了3万元定金,“9月16日晚上,销售给我打的电话,通知我加钱,加1.1万元,保险、购置税等还得再加700多元。”
一位9月初定车的车主,合同中被手写上‘版本升级,补指导价差额’
据C先生介绍,他的购车合同约定条款并未规定随厂家配置变更进行调整,而是“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车辆购置税/保险代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有所增减,则本合同相应增减”。
也因此,C先生在拒绝经销商销售人员提出的补车辆差价时,销售人员也只是表示将向上级进行反馈。“不过,一位9月初定车的车主,则在合同里被手写了一条‘版本升级,补指导价差额’,他的销售就相对表现得强势一些。”
C先生告诉记者,雷克萨斯厂商方面对于接受补差价的车主会有一个名为“客户关怀活动”的补偿,根据车型不同,补偿内容也不尽相同。ES 200是价值6000元的拉杆箱,以及5000元的延保和保养券。“定车的时候,已经送我箱子了,我要那么多箱子干嘛!”
雷克萨斯客户关怀活动方案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客户关怀”,对于上文提及的上海Z先生来说,也要被打上折扣,“销售说是帮我争取来的补贴,看是不是能一人一半,我拿券,他拿箱子。”
“经销商从头到尾,给我的感觉就是很不诚恳!9月14日给我打电话,也不是协商,而是直接通知到店里重签合同。”“我现在对这个车已经失去信心了,要么按照《合同法》将定金退一赔一,要么原合同提车。”Z先生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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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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