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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将下调非居民用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 有哪些实惠

新闻背景

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0.70元/立方米,并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可上浮20%(2016年11月20日开始允许上浮),下浮不限。

近日,国家发展委发出《国家发展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的通知》,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而此次调价,对于市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使用天然气的行业以及车用天然气用户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消息。

综合三次价格调整因素,与制定现行价格时的门站价格相比,市天然气企业购气成本实际下降了0.28元/立方米(车用)和0.3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

获悉车用天然气将要下调的消息,市一些出租车司机连称享实惠。

记者调查

自2013年调整价格后,国家发改委两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其中,2014年9月上调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400元/千立方米,2015年4月降低增量气门站价格440元/千平方米,上调存量气门站价格40元/千立方米,最终实现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为2460元/千立方米。虽然存、增量气门价格调整使天然气销售企业购气成本增加,但市委、市为保民生、促稳定,一直未对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而与市相邻的、两个城市都进行了上调。

据了解,市现行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4.15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为4.45元/立方米,这个价格标准是2013年8月开始执行的。

调价后,按去年的用气量测算,全市工业、商业及服务业用户每年将减少用气支出5790万元,车用气用户每年将减少支出4850万元。

通知决定,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也就是每立方米降低0.7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转发文件并要求各地尽快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对此,市委、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责成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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