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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泰州生产基地(泰康生物)已按照中国GMP、美国FDAcGMP和欧盟EMAGMP标准完成了抗体及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公用设施系统、仓储系统、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通过各项验证并投入使用,建立了完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初步具备商业化生产能力,并于2019年取得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在进行公司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并将用于其商业化生产。生产设施包括三条原液生产线L,同时拥有重组蛋白药物产能4,000L,制剂生产线可满足一次性预充针和多个规格西林瓶灌装。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9项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工作,其中原液生产合计57批次(200L培养规模20个批次、500L培养规模4个批次和2,000L培养规模33个批次,与上市后商业化拟定生产规模一致),制剂生产合计80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生产基地于2021年通过欧盟QP审计,并于2022年6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

  泰康生物设有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EHS等部门,其中质量管理部由质量负责人直接领导,履行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负责人同时为公司的质量受权人,负责按照产品实现的过程监控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实施产品的放行。公司以中国GMP、FDAcGMP和欧盟EMAGMP为基础,按照ICH-Q10等指南建立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包括风险评估、供应商审核、偏差、变更、CAPA、投诉、不良反应、年度评审、稳定性考察、物料的采购、验收和放行,产品的生产、检测和放行等一系列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对产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和规范。

  公司建有“生产计划管理规程”,每年度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综合生产能力、销售计划、产品研发计划等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供药需求、物料情况、各车间生产能力等确定月度排产计划、批次及批量,按计划进行产品的生产。每批生产前,生产部门依据“生产指令管理规程”编制批生产指令并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各部门人员遵循相应的规程进行生产,严格进行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QA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以监控产品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同时,QC会按照要求进行相关IPC样品的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最后针对成品放行,已建立相关控制程序,每批产品放行前,均会经QC检测,同时由生产、QC、QA人员进行相关记录审核,确认无误后,最终由质量受权人签字放行后方可对外销售。

  为满足公司产业化进一步扩大之需求,公司上海金山生产基地(朗润迈威)启动“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参照中国GMP、美国FDAcGMP和欧盟EMAGMP的要求,按数字化工程标准建设,计划服务于全球市场。项目占地6.97万平方米,包括抗体药物生产车间、制剂车间及辅助设施。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生产车间、质检等建筑厂房单体建设,建筑面积50,637平方米。一期建设规划采用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及不锈钢生物反应器两种原液生产方式,建成后可形成27,000L哺乳动物细胞培养规模。截至2023年1月,位于上海金山的朗润迈威生产基地产能建设,2条原液生产线L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和1条西林瓶制剂生产线的设备已完成安装,正处于设备调试和验证阶段,预计在2023年上半年具备试生产条件,一条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详细设计,预计在2023年底进行安装调试、验证等工作。完成建设后可提供包括临床用药、商业化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单抗药物的原液到无菌制剂的生产;朗润迈威在智能制造方面,完成了智能制造顶层设计和规划,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各个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启动泰康生物“中试产业化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ADC药物和抗体药物的商业化生产。项目于2021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后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已完成一期的土建工程,已进行ADC车间、仓库一、工程质检楼的机电安装工程。预计2023年第二季度完成机电安装工程及相关设备确认和验证工作,并在当季度具备试生产条件。计划在6月对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随着技术发展,依托前期资本青睐,国内创新药企林立,新药、类似药产品陆续获批上市。对于业内企业,不仅要面对生物制剂在各治疗领域使用率仍旧偏低的现状,还要在诸多竞品中争得一席之地。销售及推广团队的专业度,成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引领、医学驱动”的专业化推广理念指引下,迈威生物围绕上市、待上市、管线内产品领域特性,全面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团队组建及营销网络建设。

  )商业化。所有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于跨国药企及知名内资企业,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自身免疫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该疾病领域工作经验,非常熟悉中国自身免疫领域生物制剂学术推广。

  2022年3月,迈威首个产品阿达木单抗(君迈康?)获批上市,并于5月底启动全国商业发货,得益于营销中心前期市场预热及网络布局,当月出库开票996万元。受限于合作方产能因素,在8月完成各渠道及终端要货需求供应后,公司启动应急处置,对销量进行自主控制。报告期内已取得全国挂网省份18个,实现医院准入105家的优异成绩,为未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累计发货20,696支(工业库存0),发货金额19,449,677.69元,所有商业均完成回款(外欠金额0)。君迈康?目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君实生物,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并先行垫付推广费用,若产生利润按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收到君实生物相关结算款3,109.86万元。

  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市场策略、营销活动规划、药物警戒协同及上市后医学研究;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主要负责销售渠道及物流、各级准入相关工作及医保等政务工作;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主要负责学术活动的推广、客户管理和拓展、售后协调及问题处理;分销招商模块主要负责三方推广团队的筛选及甄别、代理商签约及招后管理;运营管理模块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销售团队效率、员工培训与发展、财务及合规管理;GSP质量管理模块主要负责GSP主体的管理维护、受控仓储运管理及员工培训。通过内部组织架构设计,在集团管理垂直贯穿的同时,保留了营销中心足够的自主权限,使得所有的营销行为在合规受控的前提下,灵活高效。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将侧重与资质、业内口碑好且与目标医院契合的经销商建立合作。在市场推广方面,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重心”的理念,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进行医生和患者教育,以期增强市场对免疫疗法的认知,提升医生选择免疫疗法的信心,使得患者能够长期获益。

  公司注重保护客户权益,积极建立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渠道。在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方面,制定了《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将会掌握员工、患者、医务人员、客户及合同缔约方的相关个人信息(能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只为经营目的使用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公司的每一位员工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好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并对丢失、失窃或不正当公开行为立即进行报告;一旦经营目的实现,应尽快销毁相关个人信息。

  对于君迈康?的不良反应管理方面,合作方君实生物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编制了《药品不良反应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了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密切关注患者的用药安全。并且开通了第三方电话平台(产品及患者安全咨询热线)以及在其公司官网设置了不良事件报告页面,以便客户通过各种渠道反馈不良反应等情况,并设置专人开展后续的跟踪处理。迈威生物作为君迈康?产品的营销及市场活动合作方,将始终协助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责任与义务。迈威生物营销中心及江苏迈威全员已完成两次君迈康?安全性信息上报培训,并将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公司制定了“产品召回管理规程”及“退货处理管理规程”。公司“产品召回管理规程”根据药品安全隐患、危害的严重程度将药品召回分为一级召回、二级召回及召回,并规定了召回的时机及范围、召回的处理流程、召回药品的管理,以及定期的模拟产品召回演练等,以确保发生药物安全隐患时,相关药品能及时得到召回和控制,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散。目前公司无异常情况的产品召回。

  公司“退货处理管理规程”将退货原因分为质量原因退货和非质量原因退货两类。公司对不同原因导致的退货,根据评估的结果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并形成完整的退货处理记录。如果是因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货且可能与相关批次有联系时,公司将启动召回制度,尽快召回并及时调查处理。

  公司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市场推广和商务合作,设立国际业务部和商务拓展部进行境外市场推广及全球商务合作。

  1)面向海外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快速推进生物类似药注册和销售。该项工作由国际业务部承接,并由在海外新兴市场深耕近二十年的资深国际市场商务专家领衔,具体负责拓展策略制定、筛选代理商、注册申报并且配合海外官方药监部门开展GMP审计、上市后维护等工作。报告期内,针对9MW0113在海外市场的商业化推广签署了覆盖俄罗斯等7个国家的正式协议和3个国家的框架协议,针对9MW0311和9MW0321签署了覆盖俄罗斯等6个国家的正式协议和3个国家的框架协议,总计可获得里程碑付款1,275万美金。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协议或框架协议的签署,后续将尽快推进上述品种的海外注册,实现当地上市销售。

  随着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公司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在免疫、肿瘤和眼科等领域的优势产品组合,充分利用丰富的海外商业化资源和自身的国际注册能力,继续加快海外商务拓展和注册上市的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海外商业化平台的战略价值。

  2)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境内头部药企,通过对外授权等合作模式,推进公司产品、特别是创新品种的广泛合作。该项工作由商务拓展部承接,核心战略目标是基于公司高效的创新发现体系和强大的开发能力、致力于公司研发管线的价值最大化、全球化。截至目前,针对8MW0511、9MW1111、9MW3011等临床开发阶段的品种已完成签署多份对外技术许可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累计35.6亿元人民币并可获得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收益分成。

  随着公司研发体系的持续完善以及创新能力及效率的不断提升,以及公司商务拓展网络及国际合作经验的日益成熟,公司重点将针对创新度较高且差异化优势明显的管线推进国际合作,包括国内企业首家进入临床的抗Nectin-4ADC和抗ST2单抗、以及目前已经处于中美多中心临床研究阶段的抗CD47/PD-L1双抗等创新品种。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推进创新药对外授权,是公司重要的战略方向之一。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和头豹研究院报告统计,随着患者可支付能力的提升,患者群体的增长及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中国医药行业市场规模2020年达到1.6万亿元,预计整体以6.8%的年复合增速增长,2025年市场规模或扩增至2.3万亿元。中国医药市场主要有化学药、生物药以及中药三个部分构成,生物药在中国医药市场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在2016年占整体医药市场比例14%左右,到2020年则占比约21%,是三个细分行业中复合增速最快的行业。生物药2016年至2020年的复合增长率17.1%,预计2020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14.3%,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6,744亿元,生物药将占整体医药市场规模近30%。

  2021年11月,CDE正式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强调抗肿瘤药物的研发,从立项到开展临床试验,都应贯彻以临床需求为核心的理念,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研发,开启了创新药供给制改革。以临床价值为本的新药开发成为主流趋势,国内药品开发将立足于患者需求和药品的临床价值。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首次以“生物经济”为主题制定规划,明确提出将“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物医药”作为生物经济4大重点领域之一,并对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作出专门部署。贯彻落实好《“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仍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为主体,个人付费为医保之外最重要的支付来源。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广覆盖、保基本”的定位,有限资源下无法支撑药品的高昂定价,而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准入医保的前站,可合理支撑创新医药的专利高回报生命周期。近年来国家频繁颁布各类政策,鼓励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作用。2020年初以来,“城市定制型普惠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简称“惠民保”)在全国迅速铺开。“惠民保”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之上,为参保人群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医疗费用报销,同时也为医药产业开拓了新的支付方。商业保险的不断发展,将为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自身免疫性疾病被誉为除心脑血管和肿瘤之外第三类主要疾病,其病因主要为机体对自身抗原发生免疫反应导致自身组织损害,通常为病程较长的慢性疾病,目前尚无根治手段。TNF-α在多种炎症的发生和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现已证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罗恩病等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与TNF-α密切相关。以TNF-α为首的生物制剂由此成为上述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的性药物。

  至今上市已近20年,2022年销售额仍然高达212.37亿美金,并占据全球药品销售额榜首近10年。核心专利已于2016年在中国到期,并有多款品种于国内获批或递交上市许可申请。逐渐加剧的市场竞争使得阿达木单抗的价格大幅下降,修美乐?于2019年11月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进入国家乙类医保,价格从7,820元(0.4mL:40mg)降至1,290元。尽管我国人口基数广大,阿达木单抗的适用患者总数较多,但是受医保目录纳入时间较晚、纳入前售价较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生物制剂的普及率和使用率极低,长期以来阿达木单抗在中国的销售规模并不乐观,仅占全球份额的低于0.2%,远小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的地位不相匹配,存在较大未被满足的需求。随着2019年年底首次获批3个适应症,及2021年年底新增5个适应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修美乐?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共8个,而其在全球获得批准的适应症已达17个,这将为更多中国患者提供临床可及性,同时提升阿达木单抗的市场空间。2021年我国阿达木单抗的销售规模为17.3亿元(注:包括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与药店终端数据,药店终端单指中国城市实体药店,不含各药品的在线销售情况,因此不能完全等同视为各药品的实际业绩;其中修美乐?销售规模为9.2亿元),较2020年的累计销售额9.1亿增长了90.1%,放量趋势明显。随着阿达木单抗国内售价的整体下降及被纳入国家医保,市场渗透率有望快速提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中国阿达木单抗市场规模预计于2025年达到139.62亿元,2020年到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81.12%,预计2030年将达到240.11亿元,2025年到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1.45%。国内已获批上市的阿达木单抗,其中4款在国内获批8项适应症,包括5项适应症和3项儿童适应症,与原研药相比,阿达木单抗类似药具有研发成本低的价格优势,其市场占比将不断提升。

  地舒单抗系全球唯一获批上市的抗RANKL单克隆抗体药物,地舒单抗的上市品种包括原研安加维?和普罗力?以及国产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博优倍?和迈利舒?,分别针对不同适应症,具体信息如下:

  骨质疏松素有“沉默的疾病”之称,是导致疼痛、行动不便、造成骨折并危及生命的潜在因素。据国际骨质疏松症基金会(IOF)发布的数据,全球超过50岁的人群中,1/3的女性和1/5的男性因骨质疏松引发脆性骨折。骨质疏松性骨折也是老年患者致死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发生髋部骨折后1年内,20%患者会死于各种并发症,约50%患者致残,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地舒单抗已被美国骨质疏松症基金会(NOF)出版的《美国防治骨质疏松症医师指南》推荐使用,是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妇女患者的骨质疏松症的治疗推荐用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中国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如今我国老龄化现象不断加剧,骨质疏松症患病人数正急剧增加,5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达19.2%,65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达32%,已然成为中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其中,以中老年女性骨质疏松问题尤为严重。在中国,每3名50岁以上女性中就有1人患有骨质疏松症,65岁以上女性的患病率更是超过半数(51.6%)。地舒单抗已被我国《原发性骨质疏松诊断指南(2017)》推荐使用,适用于对口服不能耐受、禁忌、依从性欠佳及高骨折风险者(如多发椎体骨折或髋部骨折的老年患者、骨密度极低的患者)。《地舒单抗在骨质疏松症中临床合理用药中国专家建议》中提到:Freedom研究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组相比,地舒单抗治疗3年可降低影像学诊断的新发椎体骨折风险68%、髋部骨折风险40%以及非椎体骨折风险20%。长期治疗,新发椎体骨折和非椎体骨折的年发生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和欧洲肿瘤学学会(ESMO)发布的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均推荐地舒单抗用于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和前列腺癌等实体瘤的骨转移的治疗。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癌症新发病例中,肺癌、乳腺癌和前列腺癌分别位居第一位、第三位和第十位,系我国发病率最高的癌症种类之一,因此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发生的骨转移将导致对地舒单抗较大的需求。

  通过谈判成功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纳入医保的适应症为“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GCTB)”。

  此外,地舒单抗与临床治疗常用药双膦酸盐类药物相比,地舒单抗用于预防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相关事件(SRE)有如下优势:1)具有靶向性,地舒单抗可通过特异性结合RANKL阻断RANKL/RANK/OPG信号通路,发挥对骨转移SRE防治作用;2)临床疗效优于双膦酸盐类药物,且对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失败的患者仍有效;此外,临床研究发现,地舒单抗预防SRE的效果,比唑来膦酸更强。有一项临床试验纳入1,597名癌症患者,其中肺癌患者占比49%,该临床试验比较了地舒单抗和唑来膦酸对晚期癌症骨转移患者骨骼相关事件的延迟或预防作用,试验结果表明:地舒单抗组出现骨骼相关事件的中位时间为21.4个月,唑来膦酸为15.4个月,地舒单抗显著延迟骨并发症出现时间达6个月;3)安全性好,不通过肾脏清除,应用地舒单抗的患者更少出现肾毒性的副作用;4)使用便捷,双磷酸盐类药物需要静脉注射,而地舒单抗为皮下注射,使用更方便。

  在巨大的患者群体、出色的临床结果、无明显不良反应、医保覆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我国地舒单抗在2030年将达到106.61亿元的总市场规模。

  生物医药产业由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共同组成,主要是将现代生物技术与各种形式的新药研发、生产相结合,以及与各种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相结合的高技术产业。以抗体药物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物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将多学科的知识技术加以融合与应用。生物技术药物较之化学药物,存在诸多特殊之处:其分子量大、空间结构和翻译后修饰复杂,且需要考虑免疫原性带来的影响;其工艺流程复杂并且规模化生产对工艺技术的要求高,需要高端人才、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同时生物技术药物行业监管也更为严格,每一个阶段都要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审评和准入才能进入下一阶段,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前功尽弃。一般而言,研发一款新药需要数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拥有知识产权成果的创新药上市后会形成技术垄断优势,也会带来相应高的利润回报。所以生物医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的特征,并具有全球化程度高,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特点。

  主要技术门槛体现在整个研发生命周期的如下阶段:分子发现与成药性研究,工艺开发与质量研究,临床研究,生产转化。同时除常规单克隆抗体外,双特异性/双功能抗体、ADC、基于抗体结构的重组蛋白,这些特有结构的药物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均存在特有的研究和开发技术门槛。

  迈威生物是一家全产业链布局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通过源头创新满足临床需求推动商业快速转化,在研品种治疗领域涵盖自身免疫、肿瘤、代谢、眼科、感染等疾病领域。公司以市场需求大且临床应用未得到充分满足的生物类似药以及针对成熟靶点的创新药为起点,完成了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具备了抗体及重组蛋白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启动了专业化销售团队的建设并在海内外市场推广形成了一定成果。

  迈威生物在行业内的可比公司主要为生物制药公司与创新药物研发公司。公司在研发费用、技术研发人员、处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或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已获批)及Ⅱ/Ⅲ期临床试验和I期临床试验(或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获批)的品种数量均高于行业中位值和平均值。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得以获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费用已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显示,全球医疗卫生费用的年均增速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2000年至2017年全球医疗卫生支出的增速为3.9%,显著高于同期全球经济3.0%的年均增速。未来,在人口老龄化及全球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全球医疗卫生费用的金额和增速将进一步提升。

  从2015年到2019年,全球医疗卫生支出总额从67,721亿美元增长到75,034亿美元,其年复合增长率为2.6%。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全球医疗卫生支出必然增加。预计2024年的医疗开支总额为84,891亿美元,2019年至202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6%。2030年的医疗开支总额预计为94,203亿美元,而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8%。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从2021年的高速增长转为今年上半年增速大幅回落。据《2022年以来医药工业运行情况》报告统计,2022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9%,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2.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151.8亿元,同比增长1.8%,增速低于上年同期26.8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649.1亿元,同比下降21.8%,增速低于上年同期104.9个百分点,是长期来首次出现半年度利润指标负增长。2022上半年生物药品、化药制剂两个子行业经济指标出现负增长或低增长;与之形成反差,医疗器械(包括卫生材料和医疗设备两个子行业)和化学原料药均实现了较高增速,中药(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两个子行业)保持了常态化水平的稳定增长。

  受全球贸易环境不稳定因素增多、宏观经济减速发展常态化以及“三医”联动改革新化的影响,国内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已连续两年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至2019年,国内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分别为2.85万亿元、2.43万亿元和2.39万亿元。各子行业中创新产品成为增长主动力。据《2019年中国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报告》统计,2019年化学药品制剂、生物药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的利润增长较快,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利润呈现负增长。

  在医药市场总量方面,尽管国内医药行业近年来的总体规模有所下滑,但是随着经济与行业全面修复,我国仍存在较大的医药市场发展潜力。据《2019年中国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报告》统计,2019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过13.5亿人,新增1,000万人,参保率97%。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增加,2019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7.2亿人次,同比增长4.90%。此外,我国正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老龄化速度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从2010年到2019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从1.19亿人增长到1.76亿人,2019年中国老龄化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2.57%。老龄人口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将明显高于人群平均水平。从2015年到2019年,中国的医疗保健总支出从40,974.6亿元增加到65,057.2亿元,其复合年增长率为12.3%。预计在未来,这种快速增长将会继续保持。预计到2024年中国的医疗保健总支出将达到101,472.2亿元,2019年至2024年预期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3%,到2030年的医疗卫生支出总费用预计将达到157,823.0亿元,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7.6%。

  在医药行业发展质量方面,受产业政策调控和医疗政策改革等有利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行业技术创新水平和效果持续提高,重大创新成果加速落地。近年来,我国药品审评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在鼓励创新的特殊与优先审评、审批政策支持下,一批临床亟需、公众期待的创新药、紧缺药快速上市。据《2019年中国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报告》统计,监管机构2019年共批准了14个国产新药,包括化学药7个,生物制品PD-1抗体2个,疫苗3个,6.1类中药2个;其中,1类新药10个。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改革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化,建立起优先审评审批、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制、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制、附条件批准等制度,为我国医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全面实行进一步激发不同创新主体的热情,促进创新要素的合理配置。医保准入兑现创新药价值。2021年,国家组织开展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情况看,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谈判成功药品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意味着医保药品谈判准入机制进入常态化。

  四.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772.82万元,较上期增加70.8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技术服务收入。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18,564.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19,481.5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在研品种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报告期内,公司多项在研品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导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高,同时,销售人员增加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及其他各类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佳慧女士,于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执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俞晓橙女士,于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经了解和审查安永华明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我们一致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2023年提供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20日三年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届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举手投票表决,与会工会会员一致同意选举黄相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自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黄相红: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初级研究员、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研究员。2017年11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管理主管,2018年4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2023年月31日,黄相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01,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柔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春山先生、刘大涛先生、谢宁先生、胡会国先生、桂勋先生、郭永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李柏龄先生、许青先生、赵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柏龄先生、许青先生、赵倩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其中李柏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自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楚键先生、殷月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自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唐春山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现为深圳市朗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省政协,同济大学资深校董,同济大学人文学院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宝隆人文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及主要捐赠人,位列2015中国大学最慷慨校友排行榜100强,累计捐赠额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作为专注于医药领域投资的资深人士,唐春山先生于1996年开始其投资生涯,先后收购了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等医药生产企业利用20年时间将其打造成大型医药集团—青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后以医药投资为主要方向,开展医药创新和产业的股权投资。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3年3月31日,唐春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朗润股权、朗润咨询、中骏建隆、线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春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大涛先生: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中科院药物所肿瘤药理博士后,师从姚新生院士、丁健院士,国家科技奖评审专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评审专家,上海投资咨询公司评审专家。曾任上海医药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联药物总经理,主持和参与完成863、重大新药创制、国资委等近10项重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20余篇,授权专利5项。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2023年3月31日,刘大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360,000股。刘大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谢宁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理学博士,江西中医学院中药学理学学士,美国依利诺州大学牙医学院博士后,第十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第二届中药制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上市后再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津贴、江西省政府津贴,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曾获江苏省泰州市劳动模范、国务院重点华人华侨创业团队带头人、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化学药物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的荣誉称号。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教授、青峰医药集团副总裁。主持和参与完成重大新药创制、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10余项重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60余篇。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谢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谢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胡会国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制剂学专业硕士,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质量监督部GMP内审员、制药总厂制剂车间主任助理、药物研究所副所长、国际部部长、制药总厂党委;2012年6月至2020年1月,历任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BD总监、海外业务总经理、党总支;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三生国健香港全资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任三生制药集团国际营销业务部总经理;2020年2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3年3月31日,胡会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胡会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桂勋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2014年12月到2019年5月,在美国德克萨斯大学休斯顿健康科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9年6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总裁研究助理;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任高级总监,总裁研究助理,兼创新发现部负责人;2023年3月,任副总裁。

  截至2023年3月31日,桂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桂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郭永起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硕士,曾任誉衡药业研发BD项目经理,拾玉资本合伙人,现任苏州浦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参与多项l类创新药临床前开发、推进项目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涉及领域包括抗肿瘤、自体免疫和心脑血管等,成功将美迪替尼推进到临床阶段;BD方面参与引进PD1、韩国美国多个项目,并参与多个项目收、并购的调研分析工作。从事项目投资行业后,参与的创新药项目投资工作,累计投资额超过10亿元。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郭永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永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1、李柏龄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至1997年,任职于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曾任财会教研室主任、财会系主任、审计处处长;1994年至1999年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00年,任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至2007年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至2012年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2001年至2012年任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00935)监事会主席;2012年至2014年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2014年任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李柏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柏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许青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科学博士,教授。曾任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肿瘤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及副教授,并长期从事肿瘤的基础与临床试验工作;以访问学者身份于美国南佛罗里达州大学H.Lee.Moffitt肿瘤中心进行博士后研究。现任同济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肿瘤学系副主任、肿瘤研究所副所长;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主任医师。2020年10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3年3月31日,许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赵倩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健康科学中心副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任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医学中心访问学者;2007年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细胞分化与凋亡重点实验室研究员、病理生理教研室主任。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赵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1、楚键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北京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设计总监、恒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审计专员,现任深圳市朗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及投资部总经理。参与多项房地产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主导过多个成功的投资项目,熟悉项目投资的成本计划、设计与价值、采购招标、工程建设和结算、实施运营等业务板块,在项目投资领域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3年月31日,楚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楚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殷月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曾任上海青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赛多利斯斯泰帝(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客户专员。2018年3月加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采购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月31日,殷月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殷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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