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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推动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

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推动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加大省级财政投入、联动实施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管控、有效保障项目用地……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自然资源工作促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大力推动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

  地热能是蕴藏丰富、分布较广、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我省地热资源总量丰富,空间分布相对集中,有利于就近利用,地热能产业发展已有一定基础,但面临“补课”与“赶考”的双重任务。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以“双碳”目标为牵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生态优先、节水环保,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目标导向、协同创新”原则,瞄准发电转化最前沿,聚焦供暖制冷主战场,顺应文旅康养新趋势,关注梯级利用全过程,促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省将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寻求重点区域重大突破。在大同盆地(天镇—阳高一带)、太原—晋中盆地(中心区域)、忻定盆地(忻府—原平—定襄一带)、临汾盆地(重点区域)、运城盆地(峨眉台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中深层、高温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依据公益性地质调查与预可行性勘查成果,适时有序投放地热探矿权,鼓励社会资本进行风险勘查。

  联动实施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管控。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联动,有效实施国土空间管控、取水总量限制、尾水达标排放、产业整合重组、地热能+多能互补,持续推动地热能产业布局优化,共同促进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持续快速增长、阳高—天镇高温地热能分级利用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地热(温泉)小镇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生态管控、限量取水措施。在生态红线内、生态环境敏感区,不得新上地热能利用项目。在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得新上取水型地热能利用项目。建设浅层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项目,应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无法避让、确需进入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

  另外,有效保障项目用地。对重点地热能利用项目,在空间规划、用地指标上优先安排,已批准用地要加快供应。结合地热能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存量用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措施,对地热勘查开采用地、用林给予优先保障,其中不损毁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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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地热能开发利用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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