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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健康咸阳分公司违法遭罚 无证书人员卖保险

  北京12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38号、39号)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销售人员信息记录不真实、委托未取得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陕西银保监局对单位处以五万元罚款。

  穆玉龙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销售人员信息记录不真实、委托未取得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陕西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健康”)成立于2005年4月8日,系国务院同意、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 )联合欧洲健康保险公司——德国健康保险公司(DKV)发起设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85.68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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