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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去补贴时间表明确,海上风电被判“死刑”?

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海上风电去中央补贴时间表终于明确。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而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业内人士称,“这纸文件的正式发布,相当于对海上风电宣判了死刑。”

不过也有人认为,一定程度上,2021年底前的海上风电项目的政策红利和先发优势得到保证,一方面可利用这些存量项目的开发加快海上风电降成本的速度,另一方面也可利用其转为平价项目获取政策支持。

事实上,关于海上风电去补贴的传言从2019年便开始传出。

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均改为指导价,规定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去年9月,国家主管部门再次明确传递国家将停止海上风电补贴的信号。当时,国家财政部曾组织召开会议,就发布“三部委关于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这份文件,征求行业意见。此文件明确提出海上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由地方核准的,未来由地方解决补贴。

但是全行业不得不直面的一个现实是,受困于建安技术不成熟和海上风机运维成本高企,海上风电是目前度电成本最高的可再生能源之一。

目前,0.85元/度的标杆电价,约核每度电补贴0.4元左右,是陆上风电度电补贴金额的3倍左右。如在去中央补贴后,地方不支持海上风电补贴,且其成本未能降低,则海上风电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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