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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大气办调研散煤整治工作

汉中市大气办调研散煤整治工作

  2020年8月13日上午,汉中市大气办就煤炭销售网点治理整顿、煤炭质量抽检、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以及《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等工作开展情况与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研交流,交换了工作看法、分析了存在问题、探讨了解决方法、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为今后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煤炭销售整治和煤质抽检等工作,对“禁燃区”内煤炭销售网点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煤炭行为,严防已关闭或搬迁的经营户“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双清零”成效,将“禁燃区”外156家煤炭销售(企业)经营商户全部纳入日常管理。截止目前,累计抽检民用及工业用煤煤质135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3.7%,对不达标的劣质煤禁止销售;排查“禁燃区”内煤炭销售场所57次,并依法对2家证照不全的煤炭经营户进行了清理和取缔;检查各类燃煤锅炉、小煤炉销售经营户60户;检查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冶炼、建材等重点行业57家次。机动车检验企业日常监管方面,按照执法检查及规范,已累计检查机动车检验企业24次。

  下一步,建议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和宣传贯彻《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二是积极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工程机械经营企业及商户销售的工程机械在办理出售业务的同时进行编码登记。三是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监管。四是提前做好秋冬季散煤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煤炭市场的综合监管,尽快引导合法经营户销售洁净型煤炭,防止经营户和居民在淡季期间囤积散煤;加强民用及工业用煤的煤质抽检频次,不断提高散煤质量;进一步巩固“禁燃区”内“双清零”成效,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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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煤炭销售综合监管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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