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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发声煤炭期货继续跌停 专家:今年是“非常时期”

发改委再发声煤炭期货继续跌停 专家:今年是“非常时期”

  10月20日晚间,发改委再次连发三文,介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河北秦皇岛港、河北曹妃甸港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以及赴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鹤壁园区调研的情况。

  随后,证监会在官网发布的答记者问也表示,今年以来,受供应紧张、需求旺盛等因素叠加影响,动力煤等主要大宗商品期现价格同步上涨。为进一步服务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强化期货市场监管,证监会将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坚决抑制过度投机,杜绝资本恶意炒作。同时,保持对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10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官网发布消息,国家能源集团当天召开保供专题会议。会议要求,煤炭产业带头推动煤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坚决执行煤炭限价政策,5500大卡港口平仓价不超1800元/吨,并据此倒推核心区外购煤采购指导价格,同时严格兑现落实所有长协合同,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此前,10月19日晚,发改委罕见连发三文,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行干预措施,提出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此外,发改委还强调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动力煤期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红星资本局表示,发改委对煤炭价格的干预是经常性的,包括召开会议、约谈企业等都属于干预,只不过这次发改委的态度更强硬。“今年是‘非常时期’ ,要注意这个定义,不是每年都像今年这样形势严峻。”林伯强说。

  林伯强表示,此次发改委释放的信号,显而易见是“打压煤价”。对于煤价暴涨的现状肯定能有效抑制,从最近两天动力煤、焦煤期货价格的下跌也能看出来,现货价格也会逐步下行。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告诉红星资本局,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按照《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以违法所得倍数计算罚款额。”胡钢继续说到。

  在多重组合拳下,前期疯狂的煤炭期货价格急剧降温。10月21日开盘,动力煤期货主力合约跌幅11%,连续第二个交易日跌停,报1587.4元/吨;至下午收盘,焦煤和焦炭期货主力合约均告跌停,跌幅12%。但A场上,煤炭股有所反弹,板块涨幅一度超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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