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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三措并举”为农民工讨薪难撑起“保护伞”

平遥县“三措并举”为农民工讨薪难撑起“保护伞”

  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成员单位监管责任,牵头处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欠薪问题,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两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欠薪行为发生。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建设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不落实的项目,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顿,相关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定期归集有关部门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信息,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人行、市场、住建等部门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对失信企业,在政府扶持、资质审核、融资、评先评优等方面按职责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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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平遥煤化拖欠工资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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