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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意见 低热值煤将受限(2)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意见 低热值煤将受限(2)

  灰分大于25%的商品煤长距离运输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由质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未停止销售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该暂行办法同时还规定了煤炭进口企业应当符合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煤炭贸易量在100万吨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进口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所等要求。

  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表示,暂行办法的制订既对进口煤的质量实行了严格管理,同时又对国内煤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使用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对以后规范商品煤的质量管理和加强进口动力煤是一个很好的约束。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东南亚一些国家的低质煤炭大量进入我国市场,这些煤炭进口价格相对便宜,对前几年效益低下的火电企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低质煤的使用严重污染了我国大气环境。此次暂行办法规定,未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煤炭不准进口。

  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限制低质煤炭的进口和使用,对目前供给大于需求的煤炭市场将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低质煤炭的价格将受到进一步打压,而大量进口煤的“限入”,也将对国内供应有一定程度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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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煤炭灰分名词解释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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