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煤炭能源  煤化

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平遥煤矿事故:主要负责人利欲熏心

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平遥煤矿事故:主要负责人利欲熏心

  中新网11月19日电 11月18日,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5人遇难、9人受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19日对此发布煤矿事故警示信息称,事故暴露出该矿主要负责人利欲熏心、逾越红线、违法决策开采区段煤柱、超强度多头面开采等问题,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11月18日,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5人遇难、9人受伤。该矿为乡镇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

  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出,初步分析,该矿违规布置炮采工作面开采区段煤柱,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放炮导通采空区,导致采空区瓦斯大量溢出,遇火花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暴露出该矿主要负责人利欲熏心、逾越红线、违法决策开采区段煤柱、违规多区域分片承包、超强度多头面开采、通风管理混乱、关键位置不安设监控系统探头、人员定位系统形同虚设、图实不符等突出问题。

  国家煤矿安监局表示,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组织生产。各地要认真分析煤矿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平遥煤化集团郭兴银
  • 编辑:王虹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