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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斌参加《党风政风热线》问题的答复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斌参加《党风政风热线》问题的答复

  7月20日,受市委、常务副市长王震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斌带领市国土、住建、规划、园林、房产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执法局等7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长治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现将节目热线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南关铭座名邸业主李文华(130...0603)、王普红(139...9826)、网友美好人生反映:小区300多业主交了全款买铭座名邸的房子,但是第一任开发商去世了,第二任开发商由于资金短缺又将楼盘转让给了别的开发商,6年了,一直没有交房。

  城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城区招商中心,责任人为城区招商中心主任崔晓方,当事人为李文华、王普红、网友美好人生。该项目是市区化解重大信访案件之一,我区已向市信访联络组、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详细介绍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该项目通过公开摇号,从四家甲级资质公司中选择了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作为项目造价评估单位,项目正在评估,评估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解决该项目存在问题。

  2、塔岭新区业主杨先生(131...0537)反映:2008年他在塔岭新区买了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是大产权,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房产证,并且小区现在也没有归属的社区,孩子入学和办理医保都无法办理,希望得到帮助。

  城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五马街道南石槽村委,当事人为杨先生。经调查,塔岭新区是由南石槽村委与开发商共同建设,房屋产权性质为小产权。该小区适龄儿童入学划片为南石槽小学。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该小区未向我中心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和连续登记原则,首先应是该小区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后,业主交纳有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后申请转移登记才能办理在业主名下。现开发商未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尽快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3、听众李俊堂(2164...)反映:他1985年在郊区关村买了几间房子,住了十来年,后来在市里买了房子后,就搬到了市里住,原来的房子有国土本,手续齐全,前年进行不动产登记时,由于园林等一些原因没有测量完,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办了登记手续,希望得到帮助。

  园林局回复:经与李俊堂同志联系,其反映的问题实际是:李俊堂所有的关村房屋在不动产登记测量时,因与邻居发生争执导致没有测量完,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办了登记手续,希望得到帮助。其所表述的“园林”其实是方言“院邻”。

  郊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郊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地籍科,责任人为科长焦海明。经核实,李俊堂为城镇户口,1985年购买了关村贾双来房子并翻盖,与村民赵有胜同住一个院。据李俊堂讲,1986年前后办理过宅基地证。由于我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职权,已建议当事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下一步,我区国土部门将进一步向当事人做好相关政策解答工作。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人为赵斌。市本级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自2016年9月23日正式启动以来,至今办理的都是国有土地范围的不动产登记,郊区关村属于集体土地范围,目前还没有收到开始办理的通知。

  4、长治县北呈乡听众雷先生(182...8056)反映:(1)2012年长子华晟荣煤矿采煤越界,将他的房子挖裂缝了,不能居住,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华晟荣煤矿采挖对村民的住房耕地造成的损失,国土部门是否进行过行政处罚?(3)华晟荣煤矿的赔偿问题一拖再拖,市政府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案?(4)6年来,本人房子受损严重,自己采取了避险措施,避险费的发放什么时候落实?(5)市国土局在今年3月24号,开过一个会,会议承诺要给老百姓修房子,但是一直没有落实,有没有时间截点?问题拖这么久,是否应该对市国土局进行问责?

  市国土局回复:该问题承办单位为长治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地环科科长郭志宏,具体处理此事为地环中心主任李湘澎,当事人为雷志湖。

  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荣煤矿)属兼并重组单独保留矿井,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12月14日为其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20048110,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生产规模180万吨/年,批准开采3、9、14、15号煤层,现开采3号煤层。

  华晟荣煤矿为立井开拓,采用单水平开拓3号煤层,开采水平标高+650米,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该矿3115工作面开采年度为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采深度270.80米至316.50米。形成的采空区距六家村西部边界线米,距北岭头村北部边界线月位于华晟荣煤矿工业广场东约2150米处的六家村西部出现塌陷区,同时伴生多条裂缝,裂缝呈南北走向,塌陷区积水,最深处约4米,之后塌陷范围逐渐向东发展。

  华晟荣煤矿认可其采煤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长治县北呈乡六家村、北岭头村等土地塌陷,群众房屋受损的事实属实。

  2、华晟荣煤矿采挖对村民的住房耕地造成的损失,市县国土部门及长子县、长治县政府一直进行调处中,长治市国土资源局以长国土资[2017]130、131号给长子县国土资源局、华晟荣煤矿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长子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06号对华晟荣煤矿下达处罚决定。尔后华晟荣煤矿积极主动进行认定赔偿。

  3、华晟荣煤矿的采煤造成的纠纷问题,自2015年4月接到受灾户诉求后,我局立即组织长子县、长治县国土资源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受灾村委赴华晟荣煤矿进行调处,同时召开了协调会,形成了会议纪要, 2015年9月30日向长治县和长子县人民政府下达《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解决长子县华晟荣煤矿采煤造成长治县北呈乡北岭头等村地质灾害有关事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43号),2018年3月20日市纪委马彪主持召开长子县、长治县政府主要领导,国土资源局长、华晟荣煤矿董事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有关人员调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2016年5月底至2017年3月我局又多次组织长子县、长治县政府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华晟荣煤矿、受灾村委和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对华晟荣煤矿因采煤造成长治县六家村、北岭头村群众房屋受损土地塌陷一事进行协调。在我局的积极协调和督促下,2016年6月17日华晟荣煤矿与长治市高原综合勘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勘查合同,编制了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3115回采工作面塌陷范围评价报告,确定了塌陷范围。受华晟荣煤矿和长治县北呈乡六家村、北岭头村共同委托,我局于2016年9月6日发布了公开选择房屋损坏鉴定和评估机构的公告,2016年9月19日通过公开摇号,选中山西家豪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家豪鉴定中心)为鉴定评估机构,并与华晟荣煤矿、长治县六家村、北岭头村签订鉴定、评估委托书。

  2017年6月29日出具北岭头村33户村民房屋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偿费用314609元;2017年10月9日出具北岭头村公共设施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偿费用1725501元;2017年11月2日分别出具六家村85户村民房屋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偿费用1091889元;六家村公共设施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偿费用1350721元。

  1、根据北岭头村33户村民房屋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村村民房屋补偿费用314609元,2017年11月7日华晟荣煤矿与北岭头村委签订补偿协议书,补偿款238557元,该矿分别于2017年11月7日、9日、10日向村民支付补偿款。

  2、根据北岭头村公共设施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村公共设施补偿费用1725501元,华晟荣煤矿与北岭头村委于2018年2月25日签定了赔偿协议书,截止2018年3月18日华晟荣煤矿已将北岭头村公共设施赔偿款全部支付给北岭头村委。

  1、根据六家村85户村民房屋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偿费用1091889元,华晟荣煤矿已将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的85户受损房屋补偿费1091889元支付给北呈乡六家村委。

  由于该村部分村民认为鉴定标准不合理,赔偿数额低,要求对房屋进行修缮并恢复原状,我局于2018年3月9日组织长治县、长子县政府及所属国土资源局、长治县北呈乡政府,华晟荣煤矿召开协调会,会后又组织乡、村两级进行摸底调查。经调查,截止2018年3月14日六家村85户受损户中,同意领取补偿款的14户;认为评估价格低,要求重新评估再领取补偿款36户;同意进行修缮房屋,但要求恢复原状的24户;既同意领取补偿款又同意修缮房屋要求恢复原状的11户。经协调,华晟荣煤矿同意在鉴定意见书确认的赔偿数额上增加20%赔偿六家村受损村民,现长治县北呈乡政府、六家村委正在同矿方进行协商。

  2、根据六家村公共设施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偿费用1350721元。其中3个养猪场(郭反清、靳正兵、郭志义)、圆山种植园2018年2月5日订补偿协议,华晟荣煤矿于2018年2月9日按协议支付269593元补偿款;剩余六家村公共设施集体部分1081128元,已全部支付六家村委。

  长治县北呈乡北岭头村、六家村土地塌陷补偿问题,华晟荣煤矿以每年水淹地790元/亩、塌陷地450元/亩的标准对上述两村进行补偿,补偿费支付至2016年。

  在我局积极协调下,华晟荣煤矿自2017年起每年按水淹地1100元/亩、塌陷地6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偿。经矿方和村委共同测量,2017年度北岭头村水淹地、塌陷地共计181.8亩,合计补偿款131480元;六家村水淹地和塌陷地共计1114.6亩,合计补偿款907000元。华晟荣煤矿于2018年1月分别支付给北岭头村委、六家村委。

  我局多次协调下,矿方同意支付雷志湖4万元租房费,同时待采煤沉陷稳定后在对其的房屋进行鉴定后再具体商谈赔偿事宜。但时至今日矿方仍未支付雷志湖租房费用,现矿方明确表示拒绝支付雷志湖租房费用,矿方认为如支付雷志湖租房费用,会引起大面积群众,故未支付其租房费用。

  5、潞城市微子镇冯村听众刘先生(186...7356)反映:村里有一块地被村民随意倾倒垃圾,一直没有人管,造成了土地占用和垃圾污染。

  市国土局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潞城市国土资源局微子镇国土资源(中心)所,责任人为微子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石飞翔,当事人为刘先生。

  2018年7月26日下午,潞城工作人员到微子镇冯村进行现场调查,同时电话联系反映情况的刘先生,但是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村村委负责人,随后共同对该村涉及倾倒垃圾的地方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随意倾倒垃圾的地块。并且冯村村委出具证明,该村的垃圾倾倒是定点存放,由村委会统一集中用垃圾车清理。

  潞城市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潞城市微子镇政府,责任人为潞城市微子镇政府镇长李轶楠,当事人为刘先生。经调查,微子镇冯村无此地块,冯村设有灰渣垃圾点并定时集中清理,无乱倒垃圾占地情况,刘先生反映问题不实。潞城市政府办、微子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刘先生电话为关机状态,无法联系。

  6、郊区听众梁先生(139...9845)反映:他是郊区经济适用房的住户,2015年已经入住,但一直办理不了迁户口,原因是小区没有注册,无管辖的派出所,应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帮助。

  郊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郊区公安分局、郊区住建局,责任人为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程金俊、户政大队队长马煜华和郊区经适房物业公司负责人杜红则。

  据了解,梁先生反映的小区为区经适房金龙小区,第一批住户于2015年入住。目前,该小区已在市民政局办理了标准地址函,地址为长治市太行东街嶂头东路68号。辖区派出所为郊区公安分局关村派出所。下一步,我区将督促小区物业部门尽快前往关村派出所提出小区居民落户申请,关村派出所申报备案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事宜。我区将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尽早为其办理户口迁移。

  城区政府回复:针对王先生所反映问题,城区住建局及时与王先生本人进行了沟通。因2009年经济适用房分配、收款等事宜由市住建局和市房产服务中心办理。通过沟通,已建议王先生带齐有关证件到市房产服务中心咨询并解决有关房款利息的问题。

  8、壶关县龙泉镇沟西坡村听众王先生(186...8371)反映:(1)他们村里所有30年土地确权的耕地都还没有进行确权(2)今年6月5号半夜,村委会在没有和村民协商的情况下,直接将部分村民种有玉米的耕地推了,在上面建学校,六月十几号下午再次推了一部分村民的耕地,村民没有看到任何征地的批文,也没有给予村民任何补偿款,并且村干部打电话威胁反映问题的村民不让其。

  壶关县政府答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是龙泉镇沟西坡村委,责任人牛书贵(村委会主任),当事人王朝阳(沟西坡村)。

  经龙泉镇政府调查得知:(1)关于土地确权问题。龙泉镇沟西坡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于1999年搞试点,每户都由壶关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签订合同。(2)关于学校占地问题。壶关一中初中部迁建工程是2015年壶关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重点工程,规划校址占地涉及沟西坡村。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征地。2016年度村委对所征地的农户分发补偿按当年的粮作物价款进行补偿(所有农户全部领取)。2017年按照上级规定,分发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款,大部分农户都办理领取补偿手续。王朝阳等几户,第一嫌县确定的补偿款少,第二要求批宅基地,村委无法立即满足他们的要求,所以他们几户迟迟不领补偿款,擅自到原耕种的土地里栽种农作物,造成了工程队在施工时便把他们的农作物推了。目前,经支村两委协调,王朝阳等人同意领取征地款,提出要求赔偿已推了的农作物,为息事宁人村委同意承担赔偿一季农作物损失的诉求。

  9、听众王先生(185...3155)反映:2009年他申请了城区的经济适用房,共交了20万元,最后没有申请上,城区住建局退还了他20万元本金,但是当时工作人员还说没有申请成功不仅退还本金,还会给利息,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给过,希望市住建局能向他解释清楚情况,把利息给他。

  城区政府回复:针对王先生所反映问题,城区住建局及时与王先生本人进行了沟通。因2009年经济适用房分配、收款等事宜由市住建局和市房产服务中心办理。通过沟通,已建议王先生带齐有关证件到市房产服务中心咨询并解决有关房款利息的问题。

  10、郊区听众(153...1595)咨询:郊区黄南村属不属于今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范围?(郊区)

  按照《长治市郊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黄南村属于今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计划改造范围。我区已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11、听众(138...9072)反映:福熙苑小区物业把车棚改建成了门面房,未经业主同意,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房产服务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市房产服务中心,责任人为物业管理科科长焦创新。经了解,福熙苑小区物业成立于2015年11月,自业主入住以来,因小区面积较小,原则规划中并无车棚,一定程度给部分业主带来了不便。鉴于上述情况,该物业相关人员已与开发商积极沟通,初步达成共识。在小区南侧(车库进出口南侧)进行选址,为业主承建自行车车棚。

  12、屯留县麟绛镇西堰村听众刘先生(139...3633)反映:(1)同村村民申素义在县体育馆对面有一栋五层楼的违建,占地约4000平米,一直没有拆除,认为不合理,希望进行拆除。(2)五道五治中村里的违建拆除后,原村委会住址上有两栋楼房在建,没有任何手续,希望进行查处。

  屯留县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麟绛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麟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魏丽峰,当事人为刘芳。

  经调查,问题一为西堰村蔬菜转运库项目,立项经屯留县计委批复(屯计基字(2001)第32号),土地经市政府和县政府批复(长征占土字(2001)第44号,屯政占土字(2001)第30号),县住建局2001年6月27日为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108),建筑包括东侧冷库与西侧一层临街建筑。2016年该地块在北侧建的四层楼未办理规划手续。我镇多次督促其办理有关合法手续。

  问题二,由于西堰村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多年来一直未批宅基地,二孩农户较多,因此事农户多户多次,向支委两委反映诉求,为解决农户实际困难,安置一宅多户居住群众,支委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在原村委旧库房院原址上建村民安置楼,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13、城区北董村听众马先生(156...6483)反映:2010年村委会将村里一部分地卖给了企业,承诺给村民发放补贴款,他们家有4口人,认为应发放14000元补贴款,却只给了5000元,认为不合理。

  城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五马街道北董村委,责任人为北董村委王树清,当事人为马有红。针对所反映情况,北董村委于2018年7月26日与当事人马有红进行了沟通,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落实,其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事由为当事人与村委工作人员之间的私人经济纠纷,与村委无关,并向当事人解释了北董村分地补偿款分配政策,当事人表示愿意自行解决。

  14、听众牛女士(156...0005)反映:她在城区经营一家建筑钢材租赁站,2016年壶关县一个老板在她的租赁站租了钢模板,用于平顺县发改局的一个抗洪救灾水池工程建设,当时在凯丰市场签订的合同,平顺县北甘泉村村民做的担保,现在老板找不到了,拖欠她23万元欠款没有给,希望得到帮助。

  平顺县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平顺县发改局,责任人为平顺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副主任李明,反映人为牛云琴。

  经调查,牛云琴在城区经营一家建筑钢材租赁站,其所反映的“平顺县发改局的一个抗洪救灾水池工程”实际为我县发改局于2014在苗庄镇北甘泉村实施的《平顺县苗庄镇北甘泉村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其中部分涉及抗洪蓄水池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10月完工,县发改局除按规定保留15万保质金外,其余工程款已全部支付给施工方李卫中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李卫中工程队与牛云琴签订租赁钢模板合同,先后拖欠牛云琴23万元。

  我县发改局了解到该问题之后,曾多次联系双方进行协调处理,但是当事方李卫中工程队一直未支付拖欠牛云琴的23万元欠款。考虑到该问题实际为双方个人经济纠纷,我县发改局已建议牛云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市政府转办通知,我县组织发改委又于7月27日上午,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再次与反映人牛云琴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同意法律维权,将李卫中工程队起诉至法院。对此,我县将紧密关注,确保该问题通过正确渠道得到妥善合理解决。

  15、郊区听众李先生(186...9870)反映:2017年集中供暖改造铺设管道时,将郊区多条道路挖开,管道埋好以后,路却没有填平,很多地方都是坑坑洼洼的,严重影响居民出行。

  市住建局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责任人为供热公司办公室主任明宇博。目前,市供热公司与郊区政府正在加快进行管沟路面硬化恢复工作,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16、听众张女士(158...3679)反映:她在长治县万家花园小区买的房子,2012年交了百分之三十的房款,承诺2015年8月份交房,但是几年来,楼房一直是修修停停,现在处于停工状态,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早日交房。(长治县)

  长治县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县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责任人为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段振红,当事人为万家花园购房户张女士。

  张女士所反映万家花园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由山西仁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工程占地面积8700余平方米,目前在建2栋住宅楼,均为地上25层,地下1层建筑,建筑总面积约79000余平方米。该工程目前已取得土地、规划、施工、预售等相关手续。1#楼主体已封顶,外墙涂料装饰已完工,目前已完成室内水、电、暖等管线#楼主体也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墙体填充。两栋楼共有住房672套(1#楼288套、2#楼384套),目前已预订出售380余套,收取预收款3200余万元。

  针对万家花园购房户张女士反映开发商迟迟未交房一事,县政府高度重视,8月6日,县政府党组成员李翔召集信访局、住建局、韩店镇政府及开发商负责人,与40余户购房业主召开面对面信访联席会议。经过与广大购房业主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商,基本达成共识,并形成如下解决方案:1.由住建部门牵头核定万家花园项目工程量,对当前未完工部分,根据工程量,重新议价,选择施工企业进行施工。2.由韩店镇政府开设万家花园项目监管资金专户,预收购房户房款,核定项目支出,监管项目资金使用,保证工程顺利实施。3.做好购房户信访维稳工作。

  17、黎城县东阳关镇龙武庙村听众李先生(133...8890)反映:同村村民将自家宅基地进行了扩建,扩建部分并没有土地证,并且挤占了他们家门口的路,认为不合理。

  黎城县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是黎城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黎城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连亚斌、东阳关国土所所长王正标,当事人为李显旺。经调查,当事人反映问题涉及同村村民李苏旺。李苏旺住宅建于80年代,2000年获得县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载李苏旺宅基地面积为528.5平米。经现场丈量,李苏旺宅基地占用土地面积为523.44平米,与证书面积基本相符,不存在超占现象。

  18、听众(136...2970)反映:(1)2013年他在五针街东明馨苑小区买了房子,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是什么原因?(2)小区物业服务差,但是物业费收取特别高,希望能督促管理或更换物业(3)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有很好的绿化,但是现在并没有实现。

  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核实,该小区未向我中心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和连续登记原则,首先应是该小区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后,业主交纳有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后申请转移登记才能办理在业主名下。现开发商未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尽快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房产服务中心回复:(1)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市房产服务中心,责任人为房产管理科科长李瑞斌,当事人苏翠玲。经我单位核实,该小区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五证不全项目。(2)(3)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市房产服务中心,责任人为物业管理科科长焦创新。

  经了解,该小区物业为山西和鑫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物业收费为一元,符合我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另外,该小区房屋施工质量较差,未完成消防、质检、规划等验收工作,绿化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我中心已责令该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市规划局回复:该问题的承办部门为市规划局执法监察科,责任人为执法监察科负责人王建苍、科员王莉。当事人苏春玲。经了解,东明新苑项目尚未在我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属“两违”项目,目前正在市政府统一部署的“两违”整治工作中进行研判处置。

  郊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是郊区住建局保障科,责任人为科长李伟。2017年6月—2017年11月,区住建局对本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进行了房产信息查询,对名下有房产的申请家庭已取消了申报资格,剩余申请家庭正在审核阶段。因我区职能不健全,无车辆管理、银监部门,无法对申请人家庭的财产、收入进行审核。目前,区政府已决定为民政部门投入安装低收入认定平台系统,待系统完善后即可对申请人家庭进行信息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待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结束后方可确定,我区已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

  20、城区听众(133...5210)咨询:他想办理公积金,名下有一处小产权房是否有影响?可以办理吗?

  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人为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健,当事人为郝磊磊。

  经核实情况,当事人在长治淮海厂附近有一套小产权房屋,现在欲新购一套商品房,主要想询问名下的小产权房屋是否影响其公积金。按我中心现行政策,公积金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只要当事人夫妻双方到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和房屋购买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开具上无房证明,且无其他购房就可以按首套房申请公积金,首套房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谢谢您的关注。

  21、网友在路上、网友杨健伟、网友вμ务㊣业 (183...6887)、网友老甜反映:(1)长子县南街有一片片门面已经拆了很长时间了,当时住建部门承诺两三年内建好,现在已经2年多了,还没有动工迹象,希望尽快开建。(2)他是长治华悦尚城住户,2013年12月入住,到现在已经5年了,还没有办下房产证,导致孩子不能落户和上学,另外小区未接通天然气,每天用煤气罐,存在很大安全隐患。(3)小区就在国土资源局对面,售楼部在国土局旁边,小区住户多次去信访和市政府反映,回复说住房属于违建,如果是违建,为什么卖房子的售楼处不提早进行查处,一直允许出售?(4)开发商手续不全为什么就可以开工建设?是政府部门失职吗?

  长子县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责任人为副主任科员冯栋,现将反映南大街片区征收及建设主要推进情况回复如下:

  南大街片区征迁改造项目,以南北大街与丹朱大街划分为西南片区、西北片区、东北片区和东南片区,目前,西南片区已全面开工建设,用于还迁四个片区拆迁涉及的住户及部分商业住户;西北片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目前正在优化设计方案,计划今年开工建设;东北片区仅拆除一小部分,已建成节点公园;东南片区正在招商。

  房产服务中心回复:1.经核查,华悦尚城项目未在我中心以及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过销售手续。2.自我中心独立以来,就有群众反映国该问题,为此,我中心专门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售楼部及公开销售行为。3.我中心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如发现该企业有违规建设售楼部及违规公开销售行为,我中心将依法严肃处理。

  市“两违”办回复:华悦尚城属于“两违”项目缺少相应手续需要补办,已要求相关单位尽快补办相应手续。关于网友老甜反映的“华悦小区未接通天然气”一事,承办单位为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责任人为市场开发部经理韩杰,当事人网友老甜。经调查,华悦尚城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并未向我公司申报燃气安装业务,如有用气需求,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向我公司市场开发部提出申请,我公司将积极配合完成小区燃气安装业务,早日实现通气愿望。

  综合执法局筹备组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备组,责任人为综合执法二大队负责人王建华。经调查,长治华悦尚城是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12月交付使用。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备组是2017年8月份成立,2017年8月之前的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由其他主管部门负责。据了解,长治华悦尚城在2018年5月份已列入主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规范整治范围。

  市住建局回复: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涉及国土、规划、住建、房产等多个部门,部门联动能力不足导致市场监管存在不足。但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主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以零容忍的态度,零距离的监管,全面推动全市“两违”整治工作,并取得良好开局,特别是违建拆除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下一步将继续下更大力气向“两违”宣战。

  22、网友划过瓦尔登湖咨询:他听说最近公积金二套房首付50%,包括县区的房子吗?他现在在市里工作,房子是刚需,但是在市里买不起房子啊,准备到县里买,希望能解读下具体的政策。

  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人为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健,当事人网名为划过瓦尔登湖。

  网民划过瓦尔登湖您好,对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在长治市行政区域(包括县区)都是统一执行的。所以县区有一套房或购房,申请第二套公积金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政策解读具体如下:

  关于这次政策调整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住房定位精神,保障缴存职工刚性需求,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根据省住建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晋建金函【2018】79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个贷率已达90%的实际情况,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公积金,并对套数进行认定,套数的认定我们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认贷,就是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在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并结合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系统里的次数,综合认定房屋套数。

  首套房界定,就是在查询记录中无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和公积金系统中也无住房记录。首套房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套房界定,分两种情况:一是查询记录中有一套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中或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有一笔住房记录的,且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房屋为同一套。二是查询记录中无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中或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有一笔住房或装修记录的。第二套房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对资格的严格认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购买第一套住房,有限度地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关注。

  23、网友贾彦科(155...2202)咨询:乐苑三区1、3、4号楼的房产证,开发商一直说在办,但是已经五年过去了依然没有办下,现在到什么进度了?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乐苑三区1、3号楼已向我中心申请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这两个楼的业主已具备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请该小区业主尽快和开发商联系,让开发商协助业主持本套房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合同、不动产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处办理过户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后向我中心申请转移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我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办结。该小区4号楼还未向我中心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尽快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24、网友多果儿(138...9463)反映:他们家自建的房子,在2017年集中供热试水的时候被淹了,当时村里没有通知他的家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家具和地基都被泡坏了,之后村支书来看过情况并答应给予处理,但是当时正值村里换届选举,村支书说村上的帐都封了,等换届选举后处理,2017年底再问支书时,支书不承认了,希望市住建局核实相关情况给予他相应的帮助。

  市住建局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责任人为供热公司办公室主任明宇博。已回复当事人:2017年集中供热试水工作,供热公司已经以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用户,用户家中被淹为用户室内管道破裂所致,请用户与村委协调解决。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该小区未向我中心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无房产证。按照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和连续登记原则,首先应是该小区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后,业主交纳有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后申请转移登记才能办理在业主名下。现开发商未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让开发商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不动产权籍调查等资料尽快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市规划局回复:该问题的承办部门为市规划局执法监察科,责任人为执法监察科负责人王建苍、科员王莉。当事人关晓冲。经了解,锦绣桃园小区尚未在我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我们将根据城区桃园村城中村改造进度,及时提供规划服务。

  26、网友简单就好(159...5087)咨询:安康小区东区的房产证迟迟办理不了,是什么原因?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安康小区目前除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的1—6号楼在我中心申请了不动产登记外,其余楼均未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具体原因我中心并不知情。现开发商未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尽快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市房产服务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市房产服务中心,责任人为房产管理科科长李瑞斌。经我单位核实,该小区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五证不全项目。

  28、网友大白(152...5789)反映:城区乐活城市小区周边正在施工,晚上凌晨三四点施工队还在工作,十分扰民,他多次拨打12319反映,对付答复说已经派队员去说让停工了,但是对方不停工也没有办法。

  综合执法局筹备组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备组,责任人为综合执法二大队负责人王建华。节目播出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约谈项目负责人,告诫要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管理规定,不得噪音扰民。7月31日,已依法查封其施工工地及相关施工设备。

  29、网友娇(134...8516)反映:他在潞城市取公积金,需要开不动产证明和无房证明,以及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但是由于户口本上户主与户下人员的户号不一致,开不上无房证明怎么办?

  潞城市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和潞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人为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石玉魁、潞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成江勇,当事人为王雪娇。

  经调查,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潞理部根据相关政策简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仅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身份证及本人的。潞城市房产证明开具的单位现在为两个单位(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是2016年8月26日之前的查询信息,2016年8月26日之后的查询结果由潞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潞理部依据两个单位开具的证明来认定提取职工夫妻双方名下有无房产。

  王雪娇到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查询住房信息,工作人员查验原件时发现当事人户口本主页与当事人的户号不一致,要求其提供与户主页相同编号的户页,当事人说无法提供相同编号页码的户口页。

  接到《党风政风热线》反映问题后,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主动与王雪娇沟通,鉴于户口本户号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其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长治东街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王雪娇表示同意。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潞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接到王雪娇提供的相关手续后,及时为其查询住房信息后开具住房证明。

  30、网友曹伟(186...8708)反映:他是郊区老顶山镇王村的村民,现在他有住房紧张的问题,想了解一下,现在是什么原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政策停止执行了?可有其他措施替代“一户一宅”政策,让村民实现住有所居?

  郊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郊区国土资源分局耕保科,责任人为科长常峰晖。农村宅基地审批政策没有停止执行,郊区国土分局也未停办过农村宅基地审批。根据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宅基地审批需符合村镇规划,提交的资料包括由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因王村目前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无法出具规划意见,导致无法上报审批宅基地,我区已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

  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人为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健,当事人为陈国帅。经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当事人陈国帅系山西太行成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职工,单位地址位于长治光明路100号,当事人想要了解的问题就是公积金是否可以个人缴交。目前公积金缴交政策是实行单位统一缴交,关于个人缴纳公积金相关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目前还在研究制定中,预计年底会出台。经查实,该单位还没有在我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设立公积金账户,我单位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向山西太行成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达催建通知书,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公积金相关消息我中心也会及时发布在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敬请关注。

  32、网友他山石(135...6550)、网友往南飞(139...7842)咨询:(1)凯旋花园小区门口的停车位,最近被安装了停车锁,是因为属于不合理规划吗?(2)小区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下来,迟迟办下不来是什么原因?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该小区未向我中心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和连续登记原则,首先应是该小区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后,业主交纳有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后申请转移登记才能办理在业主名下。现开发商未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让开发商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不动产权籍调查等材料尽快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符合受理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受理,并按规定公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产服务中心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市房产服务中心,责任人为房产管理科科长李瑞斌。经我单位核实,该小区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五证不全项目。

  综合执法局筹备组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备组,责任人为综合执法四大队负责人杨宏伟。经调查,威远门北路凯旋花园广场门前原有的地桩、地锁已全部拆除完毕。经与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了解,现在设置的部分设施属于该小区临街商铺业主要求物业进行安装的。

  33、雨点儿(152...7799)反映:他是沁源李家庄村的村民,2010年他父亲向村里申请了宅基地,2011年交了钱,2015年宅基地批下来,2017年5月确定划线时,同村村民因为之前在相同的地方申请过地基而阻挠他们家在此建房,村干部因此重新给他父亲换了地理位置建房,一段时间后村干部又说等矛盾都解决好了再进行划线年村里换届后,新任村干部说他们家的申请已经过期作废,盖房的事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办法,希望的得到帮助。

  沁源县人民政府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沁源县国土资源局和沁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沁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拴民、沁河镇主席武俊平、沁河镇国土所所长张千伟,当事人为雨点儿(网名)的父亲。

  沁河镇和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反映人的电话,但该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所以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导致无法确定当事人是谁,经与李家庄村委了解,当事人可能是该村村民武庆兵或王文明。

  经核查了解,武庆兵、王文明两户的宅基地于2015年审批,村委对当年审批下来的宅基地进行规划,但几经讨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11月,村委采取抓阄的办法分配宅基地,期间发生一户放弃抓阄、王文明假报抓阄结果等情况,致使此次抓阄不了了之。2017年12月,李家庄支村两委换届后,沁河镇与李家庄就此事进行了专门研究,计划对宅基地重新规划。2018年,李家庄村委与县国土局进行了沟通,建议保留该批宅基地审批。但《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宅基地审批两年未建设,审批手续自动作废,土地收回。鉴于事情涉及群众利益,国土局已建议村民重新申请审批手续。

  在此过程中,沁河镇、李家庄镇村两级已与有关已审批未建户(包括武庆兵、王文明)多次沟通说明,国土部门也将尽快为其办理相关规范手续,待手续完善后,为其重新规划宅基地。

  34、网友笑对人生(130...6035)反映:他是安康小区15号楼的住户,小区房产证多年未办不下来,办证的钱已经交了有4年了,前两天他看到小区贴出公告说小区是“两违”建筑,这是怎么回事?

  长治市规划勘测局回复:您反映的安康小区“两违”建筑,是指位于长治市府后东街的市城区安康住宅小区B区,15#-21#住宅楼及配套社区用房未经许可擅自各加建一层,已列为“两违”项目。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安康小区目前除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的1—6号楼在我中心申请了不动产登记外,其余楼均未申请过不动产首次登记,具体原因我中心并不知情。现开发商未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诉求,尽快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35、网友赵小农反映:长治每条街巷都绿树成阴,但是英雄北路却树荫很少,想了解一下园林局对于市内道路旁的树平时是怎么设定管理的?

  经普查,我局所辖绿地管护面积共387.7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主要街道27条、街巷64条,共种植各类行道树17.25万株,种植品种包括国槐、法桐、白蜡、北京栾等乔木二十余种;晚樱、紫薇、丁香、榆叶梅等花灌木数十种;球类及绿篱类植物若干。

  在树种的选择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地适树原则,尽量选择适宜长治本地环境的树木,成活率高、生长势旺盛;二是“一街一景”原则,临近的街道上尽量选择差异化种植方式,以形成不同的景观效果。举例来说:英雄北路以银杏和紫薇为骨干,打造秋季景观路。捉马大街以北京栾、法桐、西府海棠、樱花为主,点缀黄金槐,在春夏之季会形成粉花金叶的景观效果;三是经济性原则,在绿化作业时,选择的骨干树种多为法桐、国槐等相对经济的植物,而银杏等相对名贵的树种作为特色乔木种植在城市主轴线或主要景点上。

  在管理养护上,由局属专业管护队伍,按照不同的地段划分管护区域,按照我局制定的《长治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长治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试行)》等办法实施管护作业,作业内容主要包括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等十余项。

  关于赵小农网友所反映的“长治市每条街巷都绿树成荫,但是英雄北路却树荫很少”问题,目前我市能够形成林荫道路景观的主要是延安中路、潞阳门中路、紫金西街、长兴北路、英雄南路等街道和部分小街小巷,这些街道建设年代久远,树木经过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生长,树冠冠幅伸展,覆盖面积较大。而英雄北路、捉马大街等道路都是近年来新改建的城市道路,树木种植后只经过了数年的生长发育,暂时还不能形成林荫道路的景观效果。

  36、网友再深的江湖,只愿有你的泅渡!反映:2015他在沁县怡康花园买了房子,到现在3年了还没有入住,是怎么回事?

  经核查,这位网友反映的沁县怡康花园,是我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承办单位沁县经信局及下属企业沁县淀粉厂,因原企业法人不知去向,导致工程一度搁置,经过我局多方多次协调,现已在分管副县长的统一指导下,国土、住建现场办公,对该工程定出“路线图、时间表”,目前,电梯、消防等附属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按计划9月底全部交房。我们将密切关注,现场督促,保证所有回迁户安全入住。

  37、网友王水如(159...5364)反映:他无劳动能力,现在没有房子,一直借住在别人家的漏顶房里,希望得到帮助。

  市民政局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沁县民政局,责任人为沁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李国平,当事人为王水如。

  经调查,王水如,男,64岁,系沁县郭村镇冀家凹村村民,因房屋倒塌现借住兄弟家,种7.6亩土地,本人于2012年患胃癌至今,是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贾爱红携儿子出走多年无法联系;长女王琴,已婚,无业;次女王贝,已婚,在外打工。王水如于2009年12月至今享受我县农村低保待遇;2012年患胃癌至今,逐年享受民政医疗救助合计30411元,2015年享受临时救助1000元。

  关于住房问题,郭村镇镇政府、冀家凹村干部已为其寻找安全住房,但本人多次拒绝不配合居住,经与其沟通为其在原有宅基地进行危房改造,但本人拒不签订协议,目前镇政府正在筹备开工建设。

  38、网友正义者(159...9809)反映:(1)体育路旁边的御景孔雀城小区是工业用地吗?(2)现在是否出台有政策工业用地能转商业用地?(2)御景孔雀城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否有五证?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相应预售手续?(3)集体土地缴纳出让金就符合开发规定了吗?

  市国土局回复:该问题承办单位为城区国土分局,责任人为分局执法监察分队队长牛维民,当事人为正义者。

  经查,屈家庄孔雀城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被列入“两违”(市政府)项目,目前正在处置当中。项目用地部分已于2009年9月10日经省政府晋政地(补)字〔2009〕85号文件《关于长治市城区2008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剩余部分土地已列入城区2018年增减挂,等待报批完善手续。城区分局已于2016年7月20日对该项目违法占地进行立案调查,罚款68390元。该宗地不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需要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由于该宗地正在办理用地手续,据了解没有办理预售手续。集体土地需办理征用手续后,公开出让缴纳出让金等相关规费后才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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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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