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煤炭

江苏徐州多家企业环境违法被查处 全部涉大气污染

   日前,江苏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并公示了多家涉及环境违法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违法事实多与大气污染相关,而违法手段也是多种多样,有的不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有的没有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备。  徐环罚决字〔2019〕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企业徐州东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下料区、造型区、涂腻区均在生产,涂腻区配套的活性炭+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光氧催化处理未开启、未使用,且车间大门敞开,导致产生的VOCs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便直接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法律规定,徐州东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徐环罚决字〔2019〕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企业徐州海诗顿车辆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位于铜山区,其违法事实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喷漆作业,喷漆车间大门敞开,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现场气味较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法律规定,依法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徐环罚决字〔2019〕1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企业,是位于贾汪区工业园内的徐州徐硕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受罚的原因同样是与排放大气污染物有关。该企业在生产中被执法人员发现聚丙乙烯回收机安装在生产车间大概2米处的位置,生产车间大门呈敞开状态,加热时产生的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呈无组织排放至在环境,二氧化碳螺杆机加热时产生的废气通过直径80厘米的排气扇无组织排至外环境。同样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该公司也被罚款3万元。  同样因为排放大气污染物而被处罚的,还有位于贾汪区青山泉镇纺织园区内的江苏恒硕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同样是因为被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台正在作业的挤出机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现场车间北侧两个大门敞开,北侧有数扇窗户也呈敞开状态,直接导致西侧挤出机作业时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处理便直接排放。 为此,该企业也被罚款3万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