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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下达减煤奖补4亿元 确保完成减煤目标

江苏省财政厅消息,为支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煤炭削减目标任务,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减煤工作奖补资金4亿元,进一步推进减煤工作。

全省各地通过优化存量用煤、调整能源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扎实推动减煤工作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2018年全省煤炭削减量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江苏省财政厅指出,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有力手段。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减煤目标任务,省财政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进减煤工作。

一是出台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奖补政策。为推动各地完成减煤任务,省财政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奖补办法》,结合各地减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财政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分为任务性奖补和结构性奖补。

其中,任务性奖补侧重减煤任务完成情况,结构性奖补侧重耗煤设施关停替代情况。为进一步鼓励结构性减煤,加快耗煤行业转型升级,2017-2020年,全省结构性奖补占年度奖补资金总额的比重由30%上升到50%。2017-2019年,省财政已安排奖补资金7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重大耗煤项目整合关停、“煤改气”、清洁能源替代等与能源结构调整直接相关的工作,支持各地稳步推进减煤工作,确保完成我省“十三五”减煤目标任务。

二是支持燃煤锅炉淘汰和提升改造。2016-2019年,省财政已安排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类)22亿元,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支持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6-2019年,已支持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4544台共计59024蒸吨,直接减少了煤炭消费总量,推动了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我省PM2.5浓度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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