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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召开。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聘任,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合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现场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6日召开并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记方议于2017年7月24日13点30分在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召开,由董事长李书升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55,558,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10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46,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57,60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的计票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的表决结果为计算表决情况:同意2,757,497,3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1%;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64,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726%;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情况:同意2,755,332,8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76%;反对2,271,8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24%;弃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2,271,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情况:同意2,755,332,8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76%;反对2,271,8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24%;弃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2,271,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情况:同意2,757,497,3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1%;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64,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726%;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的资格有效,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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