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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行业:青海发布“风电+储能”发展规划

  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了《青海省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项目按照建设规模须配套10%的储电装置,储电设施总规模为33万千瓦。

  从电源特性来看,风电与光伏的电力输出存在较大的波动性与随机性,给电力系统的平衡带来了部分困难,储能在电源侧的应用有助于降低风电、光伏发电功率的波动,稳定输出功率。而在实际应用中,储能的商业化尚面临一些实际的问题,包括:1.大幅增加投资成本,经济性有待考证,风电业主接受度低;2.个体风电场的储能应用对区域电网内风电整体的波动平抑效果有限;3.储能线选择众多,有效性随个体项目的条件而变化。因此,我们预计本次青海“风电+储能”的建设方案只是储能在电源侧应用的尝试和探索,大规模的商业化应用尚需时日。

  在电源侧,假设到2020年我国建成210GW风电场以及150GW光伏电站,并假设配置储能的容量为10%,则对应的储能总市场空间约36GW/150GWh,市场规模约1500亿元。除了电源侧的应用之外,储能在用电侧同样具备多项技术应用,包括:1.削峰填谷,通过低储高放进行峰谷负荷的调整并价差套利;2.作为备用电源,保障供电的质量;3.参与电网的各项辅助服务(调频调幅、无功补偿、需求侧相应等)。

  储能的技术线选择多样,可分为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和其他储能等。其中,机械储能(如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具备容量大,使用寿命长等特点,适用于电力系统调频调峰;而电化学储能(如锂电、铅炭、液流电池等)具备能量密度高、转换效率高、灵活便捷等优势,适用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等领域。随着微电网、分布式电源的发展,我们认为电化学储能将快速成长。

  相较欧、美、日等国家,储能作为新兴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政策仍有待完善。今年三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完善用户侧储能系统支持政策等。参考风电、光伏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径,政策的完善有助于储能商业化。

  我们认为,目前储能正处于商业化前夜,发展前景广阔。布局储能行业的公司众多,关注阳光电源(300274.SZ)、南都电源(300068.SZ)、科陆电子(002121.SZ)等行业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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