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电力能源  水电

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44.5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46.9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4.69万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425.89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可实施期,如果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将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实际分红金额以具体派发情况为准。假设暂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413,020,54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现有已回购股份1,825,200股后的股本总额1,411,195,349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9,391,837.22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 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意愿、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日)的全资子公司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益新能)投资建设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东益项目)。东益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向金融机构融资。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预计发生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

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设计装机容量100兆瓦。

3、 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

4、 预计总投资:50,000万元

5、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向金融机构融资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安里镇段庄村

法定代表人:陈嘉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5MA6YAW1C50

主营业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东益新能信用状况良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益新能总资产4.01万元;总负债4.01万元,净资产0元;2021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东益项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及3060目标、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装机规模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建成并网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增加公司电站发电量及发电业务收入。

四、 风险提示

本次对上述项目的投资行为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上述项目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控股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陕西拓日此次向交通银行与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与拓日新能及陕西拓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0068795909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拓日太阳城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09-04-23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电池芯片、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充电器及应用产品、太阳能控制器、逆变器、超白玻璃太阳电池生产线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太阳能电站、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产品原材料及设备的进口业务,太阳能产品及设备的出口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陕西拓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拓日信用状况良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陕西拓日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的担保协议

公司为陕西拓日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公司与农业银行的担保协议

公司为陕西拓日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陕西拓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对其经营管理的风险进行控制,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8,435.7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5%;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8,318.09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7,818.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36,753.87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债务总余额为168,935.7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92%。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实际日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时30分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

充分利用白纸,尽量使用再生纸,用过一面的纸可以翻过来做草稿纸、便条纸。拒绝接受那些随处散发的宣传物,制造这些宣传物既会大量浪费纸张,又会因为随处散发、张贴而破坏市容卫生。再生纸是用回收的废纸生产的。一吨废纸=800千克再生纸=17棵大树。

1.截至2022年5月9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一)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 上述提案1-8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 议案9-11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及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 提案10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1室。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室

电话:0755-29680031

传真:0755-86612620

电子邮箱:liangjingtao@topraysolar.com

联系人:梁景陶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电解水制氢是一种较为方便的制取氢气的方法。在充满电解液的电解槽中通入直流电,水分子在电极上发生电化学反应,分解成氢气和氧气。电能制氢后存储为氢能,之后由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等实现氢能的利用。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8。

2.投票简称:拓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苏孝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苏孝亮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苏孝亮先生简历

苏孝亮,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深圳市初级职称。历任深圳市远望软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深圳拜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5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至2014年2月,担任公司信息部经理,主持开展信息部的各项工作。2015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光明分公司工厂行政副总,并兼任信息部经理,主持开展信息部各项工作和工厂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苏孝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陈五奎先生及及李粉莉女士之外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亚会审字(2022)第01610080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365.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44.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3,605.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3,144.52万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6)详见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8.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应当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明星先生及朱凡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张明星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朱凡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明星先生及朱凡丽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苏孝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股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续期,用于短期内、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息费用以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费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0.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简历

1、 张明星,男,中国国籍,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7月入职公司以来分别担任光明分公司计划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光明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明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朱凡丽,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中级会计师职称,于2015年7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成本会计,总账会计,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朱凡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999,999,998.7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07,621.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92,377.46元。截至2021年9月15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6日出具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1)第01610016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8,151,988.33元,其中:用于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343,736.63元;2021年9月投入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51,807,891.7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2,375,839.87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7,117,392.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2022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募集总额为限。

多用电子邮件、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少用打印机和传真机。如果全国的机关、学校、企业都采用电子办公,每年减少的纸张消耗在100万吨以上,节省造纸所消耗的能源达100多万吨标准煤。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