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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Oenergy:一种绿色电力标志

EKOenergy:一种绿色电力标志

  售电市场放开后,越来越多的公司询问如何在中国买到绿色的电,这个市场是毋庸置疑存在的,在欧美等国家也有不少售电公司专门提供绿色电力的套餐。除了售电公司,还有一些组织是专门给绿色电力“盖戳”的,今天介绍在欧盟的一种绿色电力标志——EKOenergy,他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都非常完整。

  EKOenergy创建于2013年的欧洲,秘书处设在芬兰赫尔辛基,目前有近40家成员单位组成。官网公布的数据是2015年共售卖了10亿度带有EKOenergy标志的绿色电力。

  2013年,多家欧洲环保组织、电力供应商、电力生产商、消费者、消费者组织和政府多次磋商,最终建立了EKOenergy国际网络组织。该协会对绿色电力的认证方法采取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联盟一致的准则,同时得到了美国Green-e认证体系的启发。

  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环境友好;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友好性;告知所有电力消费者他们购买的产品属性以及购买的意义,刺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动员1000多个偏好绿色电力的公司、个人、机构分享他们的理念,让更多人参与到能源转型的进程中;加强电力公司、环境NGO组织、消费者、政府之间的对话。

  这一服务的作用主要是:以一个市场化的价格体现绿色电力环境友好的价值;额外的电费将会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用于宣传可再生能源的知识和好处;追踪绿色电力的来源,确保真正的绿色电力接入电网;使消费者更加了解他们所消费的电力信息,帮助他们做出符合自己需求的购买行为。

  卖方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的电力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电力来源所处的国家、电力生产的方式。只有可再生能源才有可能被贴上EKOenergy标签。风电又被分为海上风电、近海风电、陆上风电。如果是综合能源发电,必须将每种发电方式所占的百分比列清楚。

  EKOenergy有一套指导准则,详细描述了加入EKOenergy体系的电力供应商应该何时以及如何提供信息,这套准则与其他优秀的绿色电力认证体系基本保持了一致,比如Green-e体系。这套准则在电力供应商与EKOenergy签订合同时会附在其中。

  绿色电力的相关信息必须是通过一份单独的合同来提供。提供的电力成分如果有变化,或者对应的EKOenergy份数有损失,都必须告知电力的消费者以及EKOenergy秘书处。供应商被限制独立地对外声称他们由于购买EKOenergy而做出的贡献(如对外宣称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但可以复述EKOenergy协会给出的测算结果,或者链接至EKOenergy网站上的相关页面。EKOenergy协会在碳减排上的测算采用国际广泛认可的碳核算方法,如温室气体核算协议。

  每MWh电力是一份EKOenergy,每份EKOenergy电力成功卖出,电力供应商需要向EKOenergy协会至少支付8欧分的费用,这些资金进入协会成立的气候专项基金。如果电力供应商向某一用户供电量超过250GWh/年,超过250 GWh的部分不用再向协会付费。

  电力来源必须是可再生的。EKOenergy标签只适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如风能、太阳能、水电、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能、垃圾沼气、污水处理工厂的沼气等。煤炭、油页岩、石油、天然气、泥煤、核能、焚烧垃圾等能量来源被排除在外。

  EKOenergy是NGO组织,但是为了保证系统的可持续性,因此向加入其中的电力供应商收费,这些费用除了用于积累EKOenergy环境基金和气候基金,最终投向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者环保项目,还有一些费用是为了维持组织的运行,这部分费用不能超过基金的5%。

  创立初期,EKOenergy协议规定,加入该NGO组织的所有成员在委员会中都享有1次投票权,票数超过3/4决议通过。

  成员同意当EKOenergy标签得到6个国家的认可(每个国家最少消费电量为100G瓦时)后,EKOenergy的组织方式将会重新调整,预计届时委员会成员将通过选举产生。

  EKOenergy委员会是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战略、标准、设备认证、EKOenergy基金的使用、任命秘书处。

  EKOenergy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他的任务主要有确保EKOenergy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建立外部合作关系,为EKOenergy成员提供服务,组织、准备和推进EKOenergy管理相关的会议,准备预算、行动计划等相关的文件材料,准备内部、外部的报告,负责信息发布和传播,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顾问团成员由委员会决定,成员是委员会成员的3倍,顾问团专家名单每两年更新一次。顾问团成员主要来自环境NGO组织、电力供应商、售电公司、电力设备公司、电网企业、EKOenergy的消费者。顾问团可以对EKOenergy有关的任何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顾问团需要及时了解委员会的议程。委员会必须在2个月内对顾问团的任何质询或建议给出相应的回复。顾问团还负责提名EKOenergy仲裁团的成员。

  EKOenergy委员会或秘书处可以决定是否要建立工作组。所有EKOenergy成员都可以推荐相应的专家。在咨询过顾问团后,秘书处来决定工作组的成员。但EKOenergy要尽可能地保证组织机构不扩大,尽量以比较少的常设机构和人员完成工作。

  任何人都可以对EKOenergy的工作和决策进行投诉。针对来自协会成员、使用EKOenergy标志的客户、获得EKOenergy标志的项目设备供应商的投诉,委员会必须在3个月内给出回复。如果他们对投诉回复不满意,可以诉至仲裁团。仲裁团必须在6个月内回复。

  仲裁团成员至少包含3名专家,他们由顾问团提名,由委员会任命,每五年换届一次。仲裁团中的专家至少包含一名环境专家、可再生能源专家以及一名律师。

  EKOenergy的工作建立在欧盟已经有了完整的溯源系统——European Guarantees of Origin系统(注:后续能见Eknower将详细介绍Guarantees of Origin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追溯电力的来源、使用的设备等详细信息,在此基础上,对于不同来源的电力,EKOenergy还有更加细致的要求。

  如风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位于政府指定的自然保护区、欧盟Natura 2000自然保护区网络、重要的禽类保护区、世界遗产所在地,委员会要求必须认真审核,审核之后,说明接受或者拒绝的理由,做出决定,决定需要对外公布。

  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其他实体机构尤其是全球性的或者地区性的NGO组织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这些实体公司需要对EKOenergy委员会以及协会股东负责。

  EKOenergy环境基金对水电项目的支持有严格的限制,主要关注点是项目的能效、生态影响、社会影响、是否由政府资助等,此外,还要求纳入EKOenergy水电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项目方提交的措施被委员会予以认可,需要水电项目的业主方同意如下内容:基金资金筹集到位之后,相关措施必须马上实施;寻找基金的联合发起人以实施相应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项目对生态造成的影响;允许监测措施达到的效果。

  以上工作完成后,EKOenergy咨询相关利益方后可以考虑是否将该项目列入EKOenergy体系。决策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以下要素:生态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建议采取重点措施以回复水电项目造成的具体环境影响;该条河流建设水电站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文件;当地利益相关者的实际担忧。

  如果水电项目后续达不到以下要求,也将会从EKOenergy的项目库中被移除出去:一是不能完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要求;二是确保最小生态流量占年流量的5%,除非当年特别干旱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或者证明不到5%的最小生态流量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但却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以允许比5%再少一些。

  每份EKOenergy水电标志还需要向EKOenergy环境基金额外再缴纳10欧分的费用。如果水电项目已经有相应的欧洲认证,比如CH2OICE NatureMade Star,EKOenergy将会接纳这些项目,并且水电项目方不用支付EKOenergy费用。

  EKOenergy成立了两个基金:环境基金和气候基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果支持项目所在的国家对该项目实施碳补贴,需要按比例取消来自基金的支持,以避免重复补贴);对位于欧洲、有明显可再生能源潜力却缺乏资金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投资于生态友好型的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有明显生态环境效益的节能项目。

  此外,为环境基金做出实际贡献的电力供应商可以联合地方及国家NGO组织,向EKOenergy委员会申请使用环境基金,但这个项目必须和他们做出贡献的项目位于同一个国家,并且项目本身有很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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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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