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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能源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提供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

  工业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建筑工业化设备;

  集成服务业务板块:提供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

  2021年,在世纪疫情冲击下,国际经济体系的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环境持续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发展受到“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2021年也是公司发展的困难期、关键期。在新任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上海电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的发展为第一要务,聚焦主责主业为第一根本、服务国家战略为第一使命、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核心人才为第一资源,保持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平稳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88亿元,同比下降4.3%;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15.07%,同比减少1.6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疫情以及大宗材料涨价影响,公司海外工程项目投入大幅增加,项目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9.88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37.58亿元。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4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0.25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订单人民币1,44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3%。公司新增订单中,能源装备人民币612.6亿元(其中风电设备人民币121.8亿元,核电设备人民币89.0亿元,储能设备人民币65.1亿元,燃煤发电设备人民币145.0亿元),工业装备人民币429.9亿元(其中电梯人民币232.7亿元),集成服务人民币399.3亿元(其中能源工程服务人民币263.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人民币2,861.0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3.6%,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中,能源装备人民币1,432.5亿元(其中风电设备人民币362.2亿元,核电设备人民币271.7亿元,储能设备人民币30.3亿元,燃煤发电设备人民币490.9亿元),工业装备人民币123.8亿元(其中电梯人民币41.6亿元),集成服务人民币1,304.7亿元(其中能源工程服务人民币1,097.9亿元)。

  我们积极对接国家“双碳”战略,稳步推进优势业务的发展。我们在高效清洁能源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我们提供的燃煤发电主装备系统不断刷新全球最低煤耗指标。我们的核电业务继续保持综合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全年累计出产发运核电主设备12台套,并且实现了“国和一号”示范项目蒸汽发生器及堆内构件等一批全球首台套产品的成功发运。我们的风电业务顺利完成海上风机抢装任务,积极推进海上漂浮式风机自主研发,推进叶片、驱动链、塔筒等部件的技术穿透。我们投资及总承包建设的广东粤电大埔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报告期内,上海三菱电梯服务产业化取得新进展,致力于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维保业务,将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打造成为我们的竞争优势。我们的叶片、轴承、紧固件、工具等工业基础件业务围绕“成为世界一流的工业基础件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国内中高端基础件进口替代主力军”的愿景,持续推进业务整合和产业协同,已形成高质量的“专精特新”业务集群。报告期内,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我们与其他国内企业强强联合,在巴基斯坦先后中标了多个总包工程项目,包括2座500kV变电站、4座220kV变电站的升级及改扩建工程。我们努力克服持续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坚持推进在阿联酋、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英国、马来西亚等海外工程项目的建设。

  报告期内,上海电气下属各核心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速涌现,我们参与建设的全球首座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次并网成功,上海电气作为重要参建单位之一,提供了核岛和常规岛多项核心设备。作为我国核电走向世界的“国家名片”,我们参建的“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为数不多的具备自主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我们完成了2项材料国产化、5项焊接技术、4项检测技术、7项工艺技术的技术创新,实现了福清核电5号机组堆内构件制造、加工、装配、检测等全面国产化。附属子公司电气风电自主研发成功百米级碳纤维叶片,发布了专为应对高温、高湿、高盐、台风、地震等多变复杂的海洋环境而自主研发的Petrel产品平台及该平台的首款海上风机EW11.0-208,该机型样机下线时为国内自主研发的亚洲最大直驱海上风电机组,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领域自主创新取得新突破,正式步入10MW+时代。上海三菱电梯成功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量回馈、节能环保型的中高速电梯,打破了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带动了行业技术能级的提升。我们自主研发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平台和智能维保管理平台成功应用于上海地铁5号、7号和18号线。报告期内,我们的科研创新生态构建力度持续加大,成功举办首届“智造升级、创新赋能”科技活动月并签约22个创新科研项目。

  我们聚焦智能制造、智能基础设施、智慧能源,以“产业智能化、服务产业化”双轮驱动的方式来推动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集团下属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的智能制造一期工程——数字化产线正式投产,实现了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我们发布了上海电气“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3.0版,升级后更凸显内通外联的指挥枢纽作用,实现智能化的决策与控制指令,支撑制造企业平台化研发、精益化生产、服务化运维、智能化管理等全价值链一体化提升。“星云智汇”已接入涵盖风机、电梯、机床等15余万台价值人民币1,430多亿元的设备,提供面向风场、储能、光伏等多个领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我们中标盐城市智慧能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建设大数据平台并接入部分光伏场站试点的基础上,实现盐城市内所有新能源电站生产运行数据的接入、存储、展示和智能化分析应用。

  我们秉持“开放协同、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积极与各方展开合作。我们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将充分发挥上海电气产业制造优势和申能集团专有科技集成创新,形成服务全国煤电升级改造的“上海方案”。报告期内,我们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专注于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智能维保业务,已中标上海轨交5号线车站机电设施设备集成运维项目。报告期内,我们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相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各自优势,拓展更多合作领域,谋求共进发展。

  集团下属电气风电于2021年5月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成为上海国资分拆上市第一股。我们稳健推进下属企业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了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计划。我们的科技创新机制体系不断健全,已初步建立规划引领、项目协同、人才互通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科研资产共享、共性技术共研、重大科研项目协同创新机制。

  展望未来,我们将把握国家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带来的重大机遇,对接国家“双碳”战略,聚焦主责主业,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积极布局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创新管理相结合,提升内外部协同能级,推进管理变革,推动上海电气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佳绩,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述部分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动,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大额亏损,主要原因为:1)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主要原因为:1)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2.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83%,主要是由于板块内风电设备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板块毛利率为17.88%,较上年同期增长0.8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2.41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6.36%,较上年同期减少0.6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47%,主要是工程服务收入下降引起;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6.24%,较上年同期减少5.72个百分点,主要是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十六次会议。会议采取视频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视频通讯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视频通讯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调整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追溯调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对资产负债表科目和利润表科目重分类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2021年度计提人民币92.22亿元减值损失,对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83.54亿元。

  公司及通讯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参股企业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华”)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减值损失并资不抵债,同意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2.44亿元,公司为重庆神华提供的商业银行担保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79亿元。

  公司参股企业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账面资产评估咨询值为零,同意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9.87亿元,公司对向中国能源提供的借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0.3亿元。

  公司对上述重大亏损的参股企业确认损失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2021年度公司分别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Broetje-Automation GmbH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1亿元;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8亿元;对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下属企业于2021年度持有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23亿元,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为损失人民币7.61亿元。

  公司下属企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761,529千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94,008千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127,375千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05,104千元。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中的企业管治报告。

  1、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53,373万元,其中:(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2,800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70,573万元。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297,445万元,其中:(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046,861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0,584万元。

  3、对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5,700万元,其中:(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年;(2)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5,300万元,担保期限为八年;(3)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梧州市园区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0,4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对各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的有效期分别至对其担保期限日止。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五届六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年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傅敏女士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傅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傅敏,女,49岁,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风控部部长。傅敏女士曾任上海市审计局外资运用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财政审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地区审计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傅敏女士拥有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损失确认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披露了《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的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回款停滞,为减少损失,通讯公司已就应收账款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通讯公司存货主要为合同备货,也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截至2021年6月30日,通讯公司当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人民币54.52亿元,累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55.09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9.15亿元,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65.74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由于当期相关诉讼等有关情况未出现重大进展,通讯公司未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新增计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考虑本期减值影响前,通讯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12.25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0.7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47亿元。

  基于诉讼案件最新情况和代理律师的分析意见及财产保全等情况,公司更新了对通讯公司各项应收账款的判断,2021年度通讯公司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69.96亿元。公司认为通讯公司交易对手方不履行收货义务的风险增加,因此,2021年度通讯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2.26亿元。通讯公司本次计提大额损失的依据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通讯公司累计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70.53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2.26亿元。

  2021年度通讯公司计提合计人民币92.22亿元减值损失,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83.54亿元。

  公司及通讯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和通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损失确认事项。

  公司及通讯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重大盈亏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对重庆神华的持股比例为20%。重庆神华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应用产品的销售。截至2020年末,公司所持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余额为人民币2.44亿元。重庆神华2019年至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其中,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和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持股20.84%。

  2021年,由于市场变化等因素,重庆神华决定停建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使得重庆神华账面长期资产发生大额减值,导致出现重大亏损。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2.44亿元,公司为重庆神华提供的商业银行担保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79亿元。

  公司对中国能源的持股比例为20%。中国能源主要从事国内外能源开发、建设及运营;工程项目总承包及监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中国能源2019年至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2021年,中国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主要由于煤炭价格显著上涨导致发电业务成本上升,同时,因融资问题部分工程项目停滞,以及海外项目受所在国疫情及制裁等影响,导致出现重大亏损。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9.87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中国能源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该借款已于2021年3月到期,存在无法全额收回借款的风险。中国能源的股东之一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浦发机械”)就上述借款承诺将对未得到清偿的被担保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2021年,公司考虑到中国能源负面信息较多,同时,浦发机械对该借款提供了信用担保,公司对该笔借款进一步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0.3亿元,累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2.12亿元。

  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重庆神华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2.44亿元,公司为重庆神华提供的商业银行担保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79亿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23亿元。

  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中国能源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9.87亿元,公司对向中国能源提供的借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0.3亿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17亿元。

  公司对上述重大亏损的参股企业确认损失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鉴于公司参股企业重庆神华和中国能源出现重大亏损,公司对上述参股企业确认损失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上述参股企业确认损失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对上述重大亏损的参股企业确认损失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恒大集团”)的应收票据为人民币21.73亿元,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7.81亿元,合同资产为人民币2.75亿元,共计人民币42.29亿元(以下简称“应收款项”)。

  因恒大集团经营出现困难,公司部分子公司对恒大集团相关的应收款项陆续出现逾期现象,公司认为减值迹象明显,需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2021年度,公司基于上述情况,以恒大集团各子公司的历史信用损失情况、经营模式、当前状况及对其未来状况的预测为基础,评估了多情景下预计现金流量分布的不同情况,并根据不同情景下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各情景发生的概率权重,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注1:承广电力为输配电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51%,2020年末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0.36亿元。2021年度,计提上述减值准备人民币10.21亿元后资不抵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输配电有限公司对承广电力提供借款及资金拆借共计人民币12.8亿元,考虑该因素影响,上述专项减值准备对输配电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10.0亿元。公司对输配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5.0亿元。

  2021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23亿元,上述计提事项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7.61亿元。

  公司下属企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下属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下属企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在积极追索相关应收款项,双方正结合恒大集团复工复产情况就偿付既往应收款项进行积极沟通,公司也正在配合恒大集团的复工复产。目前,公司对恒大集团应收款项为既往发生的,没有新增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个别重大项目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迪拜光伏光热电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迪拜项目”)是由阿联酋迪拜水电局(DEWA)、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ACWA Power)以及中国丝路基金联合投资兴建的大型新能源电站建设项目。EPC合同合计金额约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53亿元,其中迪拜四期项目于2018年4月签订合同并于2018年12月开工,迪拜五期项目于2020年7月签订合同并开工。

  截至2020年末,迪拜项目主要设备材料及辅助系统设备的设计选型基本确定,采购基本完成并陆续发运,土建安装工作陆续启动。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引起的设备材料、人工涨价因素以及对新冠疫情未来走势的初步预估,原先预估的项目总成本,尤其是设备材料采购部分的成本随着采购合同或补充采购协议的陆续签订,将出现超支的情况,据此,公司于2020年末对迪拜项目计提预计合同亏损人民币10.6亿元。

  2021年,迪拜项目详设图纸基本完成、土建安装工作进入高峰期,公司发现原先对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量、施工环境预估不足,以及由于疫情对相关抗疫成本、材料价格以及航运成本的投入增加,导致迪拜项目预计总体亏损约人民币41.6亿元。其中: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亏损为人民币31.2亿元(包括了公司于2020年度计提的部分预计合同亏损人民币10.6亿元),2021年度公司还需对迪拜项目计提预计合同亏损人民币10.4亿元。

  关于2021年迪拜项目的亏损原因及构成,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结合迪拜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对项目盈亏进行的测算,公司决定2021年度对该项目计提预计合同亏损人民币10.4亿元。本次计提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0.4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合同亏损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761,529千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94,008千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127,375千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05,104千元。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应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五届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4月19日9:00至17:00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人邮箱提出希望了解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海电气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召开上海电气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冷伟青女士,公司董事、总裁刘平先生,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习俊通先生。

  1、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5日15:00至16:00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在线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人邮箱提出希望了解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会议采取视频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视频通讯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视频通讯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聘任傅敏女士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调整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追溯调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对资产负债表科目和利润表科目重分类调整。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2021年度计提人民币92.22亿元减值损失,对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为损失人民币83.54亿元。

  公司及通讯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参股企业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华”)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减值损失并资不抵债,同意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2.44亿元,公司为重庆神华提供的商业银行担保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79亿元。

  公司参股企业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账面资产评估咨询值为零,同意公司2021年度按权益法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人民币9.87亿元,公司对向中国能源提供的借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0.3亿元。

  公司对上述重大亏损的参股企业确认损失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2021年度公司分别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Broetje-Automation GmbH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1亿元;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8亿元;对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下属企业于2021年度持有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23亿元,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为损失人民币7.61亿元。

  公司下属企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761,529千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94,008千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127,375千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05,104千元。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中的企业管治报告。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预案

  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共7名,监事2名。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已离任董事共3名,监事1名。原预算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541.71万元,未超出预算。同意支付现任董事、监事薪酬具体如下: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冷伟青人民币25.77万元;副董事长干频人民币40.40万元;董事兼总裁刘平人民币22.48万元;董事朱兆开人民币59.28万元;独立董事习俊通人民币22.50万元;独立董事徐建新人民币22.50万元;独立董事刘运宏人民币22.50万元。监事会主席蔡小庆人民币39.34万元;职工监事袁胜洲人民币75.32万元。

  同意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额度根据现有董事、监事人员编制预算制定。

  十五、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批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共2名。原预算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816.91万元,未超出预算。同意支付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副总裁董鑑华人民币88.20万元;副总裁陈干锦人民币78.40万元;副总裁顾治强人民币88.20万元;副总裁金孝龙人民币78.40万元;副总裁阳虹人民币78.40万元;首席运营官(原首席投资官)张铭杰人民币113.50万元;首席法务官童丽萍人民币133.73万元。

  同意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额度根据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预算制定。

  1、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53,373万元,其中:(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2,800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70,573万元。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297,445万元,其中:(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046,861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0,584万元。

  3、对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5,700万元,其中:(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年;(2)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5,300万元,担保期限为八年;(3)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梧州市园区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0,4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对各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的有效期分别至对其担保期限日止。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521,559.29元和盈余公积人民币5,478,440.71元转增资本金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转增后保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万元。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上海电气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作价不低于人民币4,400万元增资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际”)与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天际”,两者合称“天际汽车”),增资完成后公司在长沙天际和绍兴天际中的持股比例相同(预估为0.2742%,以国资评估备案值为参考)。

  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2,750美元增资Enovate Motor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天际”)获取与在长沙天际和绍兴天际持股比例相同的股权(预估为0.2742%);同时,公司以不高于1美元的价格购买天际汽车创始人张海亮持有的开曼天际0.0684%股权(预估比例,以国资评估备案值为参考)。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关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订:

  上述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已经公司五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调整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调整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已于2021年年度报告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影响的议案》。

  调整事项: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对公司财务报表科目追溯调整如下:

  调整事项:将PPP项目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对公司财务报表科目追溯调整如下:

  调整事项:租金减让期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公司采用上述通知,截至2021年末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需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企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持有宝尔捷100%股权。宝尔捷主要从事飞机构件的制造业务,并提供配套应用解决方案,为各类结构部件及最后组装提供完整的组装线年度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及其对2021年度所产生的持续影响,使得原本预测2021年即将复苏的航空业再次陷入危机,疫情期间商务出行的受限也较大程度影响了宝尔捷潜在订单的签订以及新订单的开发,宝尔捷2021年度营业收入持续下降并导致亏损。基于上述原因以及后疫情时代下的不确定因素,宝尔捷调整了其2022年至2026年度的预算及商业计划。公司基于该商业计划,聘请相关机构对宝尔捷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于2021年对宝尔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2.1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持有宁波海锋100%股权,宁波海锋主营业务为危险废弃物处理业务,拥有安全填埋场项目和综合处理项目两个子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浙江省新核准危废处置企业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浙江省焚烧、柔性填埋和刚性填埋等危废处置平均价格显著下降。因此,结合宁波海锋项目建设进度及部分已投入运营项目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其未来年度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并聘请相关机构对宁波海锋的价值进行评估,预计宁波海锋未来年度的现金流量较原商业计划有所下降。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于2021年对宁波海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2.8亿元。

  吴江太湖为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焚烧处理工业废弃物、处理生活废弃物及集合利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江苏省新核准危废处置企业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江苏省焚烧、柔性填埋和刚性填埋等危废处置平均价格显著下降。结合吴江太湖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对市场预期,公司对其未来年度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并聘请相关机构对吴江太湖的价值进行评估,预计吴江太湖未来年度的现金流量较原商业计划有所下降。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于2021年对吴江太湖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0号)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416,088,7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65元,减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4,999,999.98元(含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4,999,995.67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968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已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月23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人民币0.88亿元。

  2019年1月14日,公司将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1月21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1月19日,公司将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7.35亿元(相关发行费人民币0.15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75亿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专户账号5666。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的实施主体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账号8030。

  2020年3月17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的两个实施主体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和上海定升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由电气置业和上海国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账号分别是9207和918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亿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0.10亿元。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亿元,因此募集资金中“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的使用规模由人民币2.25亿元调整为人民币2.10亿元。

  经2018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及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54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25.49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05亿元。

  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5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亿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宗泽”)持有的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6亿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持有的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电气已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预先完成上述收购项目,并已用募集资金补充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拟对“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路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进行调整,将投资总额调整为人民币1.3亿元,由电气置业和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名以工商询名核准为准),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2.26亿元调减为人民币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上海电气增资电气置业,再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32号园区改造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8%计息。此外,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上海电气本次拟使用前次尚未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4.51亿元中的人民币7.26亿元投资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人民币0.88亿元。

  注2:北内路创意园区改造项目根据上海市“文创五十条”要求推进项目定位报批,项目定位已经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可,并出具会议纪要,预计2022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2年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2,536,51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55,683万元

  为了保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22年,公司及下属企业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36,518万元。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53,373万元,其中:(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2,800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70,573万元。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297,445万元,其中:(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046,861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0,584万元。

  3、对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5,700万元,其中:(1)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为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年;(2)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5,300万元,担保期限为八年;(3)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梧州市园区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0,4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

  上述担保额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对各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的有效期分别至对其担保期限日止。

  2022年4月18日,公司五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73万元,被担保企业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站设备、特装设备(除专控),矿山设备、冶金设备、机械设备、工矿配件和电控设备的销售、设计、制造和安装,设备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人力装卸服务,成套工程的设计和制作,从事机械加工和电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6,6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9,22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2,180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0,79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7,044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7.76%。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5,7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84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3,33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2,663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1,24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675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1.99%。

  格尔木美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生产、销售。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供电业务。电力设备、五金交电销售。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0,48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199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17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289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8.6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0,95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95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7,2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3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002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2.60%。

  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黑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黑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冶炼、铸造、锻压、热处理、金属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热加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0,5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909万元,2020年12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6,71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080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2,19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633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91.49%。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8,2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95万元,2021年12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42,11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3,738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1,64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381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4.10%。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7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4,42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602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1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0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823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6.94%。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57万元,2021年12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 40,211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5,392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20,1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26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819万元,2021年12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3.15%。

  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为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环保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废物焚烧、物化处理和安全填埋;固废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回收除外);环保装备的制造;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05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8,54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066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20,78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28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2,476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3.70%。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80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24万元,2021年12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7,91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158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22,9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21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9,753万元,2021年12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58.77%。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97,445万元,被担保企业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51%,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勘察;环境影响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0,47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78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7,56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004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1,00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556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0.53%。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11,2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92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8,20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4,359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1,18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848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4.36%。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与非融资性保函。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47.4%,经营范围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蓄电池租赁。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7,3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06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11,26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7,370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15,8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0,74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3,895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9.5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4,60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640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0,0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4,771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15,8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4,40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5,255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8.96%。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47.4%,经营范围是清洁能源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相关业务;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储能系统、电源、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其设施的运营、租赁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54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236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2,61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2,347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27,1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5,61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0,263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5.2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2,3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9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92,2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8,568万元(其中银行总额人民币48,4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9,60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3,646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7.29%。

  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其中储能基地建设项目借款担保期限八年六个月,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期限一年。

  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70%,经营范围是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节能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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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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