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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太阳能随着中国国内光伏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技术逐步提升,光伏发电成本会逐步下降,未来中国国内光伏容量将大幅增加。

距新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2020)实施2020年10月1日实施还剩13天

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全面学习理解的新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20)

背景

2010年8月9日,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正式发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节能服务行业第一项国家标准,旨在为节能服务产业快速有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并为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重要技术依据。从该标准正式实施起,无论是申请财政补贴,还是申报税收优惠,《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一直是各类政策适用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规范,也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基本操作指南。但在《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中,仅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一种,也就是说只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项目可以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享受税收优惠,这对采用其他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限制与发展制约。

电解水制氢是一种较为方便的制取氢气的方法。在充满电解液的电解槽中通入直流电,水分子在电极上发生电化学反应,分解成氢气和氧气。电能制氢后存储为氢能,之后由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等实现氢能的利用。

新国标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人类目前使用的能源90%是石油、天然气和煤。这些燃料的形成过 程需要亿万年,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则 是可再生的,被称为可再生能源。人们把那些不污染环境的能源称为“ 清洁能源”。

经过十年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也不断丰富和发展,除了节能效益分享型以外,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20年10月1日起,新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20)将正式实施,替代旧标准。

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对合同文本的修改,不仅完善、修订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文本,而且新增了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参考合同文本。

我国的水资源和石油、煤炭等能源相对匮乏,而环境污染却相当严重,让我们行动起来,提倡简单生活,避免奢侈浪费,保护环境,造福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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