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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限行有变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邢台市实际,预计1月13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月13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的  通 知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邢台市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缓解交通压力,保障公众健康,参照河北省其它兄弟地市(石家庄、邯郸、保定、廊坊、秦皇岛、定州、辛集)的做法,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邢台市主城区内实行工作日机动车常态化限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4月5日,每日7:00至20:00期间限行,在邢台市主城区实行每日限行两个尾号,限行规则与北京市同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包括以上四条道路)。  三、限行车辆  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他特定车辆之外的机动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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